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经核实,周南均(身份证号码:5105021982xxxx7010)、屈景亮(身份证号码:5102291966xxxx4692)承建了滕州大同天下A区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周南均、屈景亮将劳务分包给其他自然人,根据工程审计报告定案表等相关证据,实际承包人周南均、屈景亮已领取工程款46523075.44元,周南均、屈景亮领取上述款项后,截至目前仍拖欠苏成云班组2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202930元。周南均、屈景亮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现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