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李永保,男,身份证号:51222719710427﹡﹡﹡﹡,住所:高唐街道望霞路520号2幢1单元。
经查实,李永保承包了滕州市瑞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李永保已从滕州市瑞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承包款(含民工工资专款120945元),没有发放给民工,造成拖欠13名民工劳动报酬89266元,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于2019年7月23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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