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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调整改派温馨提示

时间:2019-06-20 来源:

欢迎高校毕业生回滕建功立业,你们辛苦了!

一、毕业生报到(报到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16日—10月15日)

1、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不需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报到。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到“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滕州生源毕业生,到生源地报到。

2、省内院校毕业生直接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进行实名制登记(网上报到)。

3、省外院校毕业生请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注册账号,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会在两周之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后,毕业生再次登陆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到)。

4、《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材料,不需要上交到人社部门,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二、档案转接

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局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转接,高等学校也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印有‘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字样)”形式转递,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或普通快递转档。

邮寄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单位名称:山东省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档案室,联系电话:0632-5522927,邮编:277599。

三、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开到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请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委。

四、调整、改派:

1、毕业生到滕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滕州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地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3、滕州生源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到央属、省属单位就业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直接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4、省外院校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枣庄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地址:新城区市交通综合服务大楼205房间;电话:0632—3341282,下同)办理。

5、滕州生源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从外地回滕州的(无就业单位),其改派手续由枣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6、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盖章,单位属滕州的,由滕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五、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枣庄市新城市交通办公大楼205室 0632-3341282)

2、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0632-3220742 人才开发流动科:0632-3331668)

3、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0632-55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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