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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9-01-30 来源: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6〕16号)、《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枣发〔2016〕19号)和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滕发[2016]49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力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根据局党组成员调整和部分科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新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度汇编》,对本局议事决策程序规定、党建及人事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制度、财务后勤管理制度、档案及文书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分门别类予以规范,方便系统干部职工遵照执行。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聘选一名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将4个下属事业单位法律事务一应纳入法律顾问服务范畴。三是着力加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培训制度。四是注重党组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组学习、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等制度,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注重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制度管人原则,健全了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制度,从机制上杜绝党员干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时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树立了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六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讲党课,组织干部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党风廉政建设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了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二)健全行政决策和职权运作机制

一是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工作思路、研究重点工作、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都上会进行研究,同时党组书记亲自督办重大问题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中研讨审议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和具体工作措施的推进落实。二是全面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司法局的要求,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梳理证明事项29项,取消9项。通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三是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进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未因违法决策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

(三)推进人社立法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7〕108号),严把调研论证、拟草修订、征求意见、集体研讨、法律审查、登记发布等各个环节,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或召开座谈会,或印发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切实保障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密性和权威性。局班子高度重视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局共审查7份规范性文件。二是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联系点单位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实施情况反馈收集和评估工作。我局在代表性企业等单位中建立了法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听取和收集联系点单位对人社新规策执行情况的反馈和意见,落实政策施行评估工作。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社会矛盾化解力度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避免同类型案件不同类处罚或处罚幅度大相径庭。认真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双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到期换发,完成局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并向市法制办报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准确把握“欠薪入刑”、“骗保入刑”案件的移送标准,联合司法机关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积极配合市法制办案件审查工作,避免矛盾扩大化、复杂化。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室牵头协调、涉诉业务科室出庭应诉机制,加强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2018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19宗。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用人单位发放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余次,开展集中普法宣传2次,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法规资料1000多份,接受咨询人数100余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余件,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氛围。共检查用人单位604户(次),涉及劳动者3.2万人,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为147起,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和追发拖欠的工资约800余万元。四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争议预防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室”为依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对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案前调解共86件,诉前化解37件。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过程中,不断优化争议处理流程,保证在法定审限内快立、快结。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86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290件,为职工追回工资、伤残待遇、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合计1260万余元。五是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明确全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信访责任,每季度对全市人社系统的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此外,局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信访形势研判及协调专项会议,确保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细致。2018年,我局共接到省市各级及市信访局等交办(转办)来访信件共463件,其中:市长信箱转办373件,枣庄纠风办(枣庄民意通)转办2件,各级交办、转办15件,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转来的人民来信来访信访案件73件,全部按时办结,书面答复率100%。

(五)优化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程序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评议等规定。按规定编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机构名录和最新的政策文件,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按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就业创业专栏建设,发布动态、政策、办事指南等。二是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人社部门牵头推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的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多管齐下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围绕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开展宣传,并设置宣传台和群众有效互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就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等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大局的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以重在解决问题、重在落到实处、重在办理质量的工作原则,认真细致确保承办议案、提案事项按时保质完成。我局还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办公楼道显眼处设置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形势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由于对政策不够了解,不当维权、盲目上访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更加繁重。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工伤认定争议提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攀升。由于工伤预防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部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法律观念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未为职工参保缴费,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缺乏,导致工伤案件频发。但工伤案件“认”与“不认”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不同机关、不同层级人民法院裁决结论不一,给法制工作带来一定挑战。三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企业成本降低、社保费率降低,社保基金征缴难度加大。养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难度增加,补缴政策准入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社保经办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有企业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包袱沉重,不同群体要求社保待遇“一碗水端平”诉求尖锐,个别群众缠访、闹访现象突出。

三、下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自上而下全面加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普法宣传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二)多管齐下开展政策宣传。针对当前人社政策宣传仍不到位,群众对人社政策了解不全面,甚至误读偏信进而盲目信访的情况,切实创新政策宣传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通过举办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使人社政策更加“接地气”入民心,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三)多措并举破解信访难题。坚持分类指导,厘清诉访分界。改变“信访包治百病”的思维定势,引导群众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申诉等方式合法合理维权,实现“诉访分离”,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有的放矢化解劳资纠纷。定期召开局劳资矛盾纠纷化解专题研判会,有效破解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紧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劳资纠纷化解处置,特别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继续大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大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促劳动争议案结事了。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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