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枣庄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庄人社办发【2018】63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习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30日
注册、学习、考试时间:2018年6月4日—7月31日
二、公需科目教材购买
所需教材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自行联系购买,也可由单位与新华书店商议统一购买,订购电话:5512242。
三、自2018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学分制
改为学时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应达到30学时,专业科目应达到60学时(具体学习事项见附件)。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因通知不到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由单位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个人负责。
四、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自学与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同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工作。
联系电话:5513165 邮箱:zck5513165@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枣庄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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