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社保发[2018] 1号
各镇(街)人社所,有关银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的通知》(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进度,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滕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调整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发放银行账户的时间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从2018年7月起全部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二、注意事项
1.退休养老金发放时间不变。参保人员可按原存取款习惯到银行办理业务。
2.退休养老金代发银行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后不再配发存折。对于有对账需求的参保人员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对账簿,对账簿仅用于个人对账,不能代替社会保障卡使用,账户余额以社会保障卡余额为准。
3.未办理、遗失或未收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于5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到社会保险费征收大厅二楼一、二号窗口查询或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
4.已有社会保障卡人员,请于6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发卡银行网点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未激活或密码遗忘等问题银行可立即处理。
5.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印刷有个人照片等信息,每张卡片需要单独制作,卡片遗失后补办流程相对较长,但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至社会保障卡,因此请妥善保管卡片。
6.参保人员移居外地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人社局会妥善处理,不会影响退休养老金的发放。
7.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请提前做好系统测试,确保相关功能可正常使用,并配合人社局做好相关业务的咨询和答疑工作。
人社局咨询电话:0632-5502876
银行咨询电话: 0632-3598030
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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