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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时间:2026-07-08 来源:计财科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

地点: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8月份)、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9月份)。

咨询电话95593(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0632-5594021(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助学贷款咨询电话)。

二、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

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如何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②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③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续贷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线上办理:借款人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②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现场续贷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五、还款注意事项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1.到期还款

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

全年除了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3.逾期还款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某合同还款计划示例某位大一新生2026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大学学制为四年,还款计划如下:

注:每年应还的本金见《借款合同》约定,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

六、特别提醒

1.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超出学费、住宿费的剩余贷款资金,将留存于助学贷款专属账户。您可按对应代理机构的规则,绑定本人名下银行卡,自由提取、支配该部分资金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2.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代偿有哪些?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

3.谨防金融诈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或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借款学生及家长钱财。请各位同学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代理还款、征信修复及“维权”骗局,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宣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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