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山东省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各市政府应确定产能退出装置清单和“一企一策”方案:2024年6月底前,组织企业签订产能转移协议,2025年6月底前全省完成退出任务。督察发现,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相关区(市)对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跟踪督促不到位,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进度滞后,截至督察进驻,2 家焦化企业尚未签订产能转移协议。2021、2022年度,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和滕州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均超省下达指标生产。
二、整改方案。一是产能整合转移方面,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8号)文件要求,出台了《滕州市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若无法完成产能整合转移,则将盛隆化工装置产能降至合规产能。二是产量控制方面,严格控制焦炭产量,按照上级下达的控制目标,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产量不超过控制目标。
三、整改情况。一是产能整合转移方面,盛隆化工有限公司3#焦炉炭化室已推空,相关工艺管线已设置盲板封堵,焦炉炉温已冷却至常温。二是产量控制方面,盛隆化工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产量控制目标分别为85万吨、100万吨(其中,15万吨经省工信厅批准,从广富焦化调剂转入),实际产量分别为82.9万吨、99.68万吨,均未超出上级下达的控制目标,
四、验收情况。2025年11月26日,滕州市向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报告》;12月2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上述整改任务进行综合验收;12月3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滕州市反馈了验收意见,认为滕州市已完成整改任务目标,销号验收予以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
联系电话:0632-5888160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42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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