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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微课堂】第九讲——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一)

时间:2026-07-10 来源: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一)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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