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子站群 > 党群机关 > 市委编办 > 工作动态

市委编办以岗位化运行 持续提升基层履职效能

时间:2026-03-16 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镇街运行管理体制,推动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内工作切实落实落地,市委编办研究制定《镇(街道)党政事业机构岗位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规范设置岗位、统筹人员使用、健全保障机制,实现岗位、人员、编制、履职事项清单有效统筹、闭环管理,确保清单内事项活有人干、责有人负,为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一、规范设置岗位,筑牢履职根基坚持“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动态优化”原则,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设置数量标准。根据镇街编制总额,实行差异化岗位设置编制总额80名以下的,最多可设置30个岗位81-95名的,最多可设置35个岗位;96-110名的,最多可设置40个岗位;110名以上的,最多可设置45个岗位。这一标准既避免了岗位设置过细导致的履职事项清单内职责碎片化,又保障了镇街履职需求,为岗位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刚性依据。推行差异化特色岗位设置。各镇街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和阶段性任务,根据清单内列入的个性事项,按需设置特色岗位,明确岗位与机构、履职事项清单、市直部门间的对应关系,杜绝 “上下一般粗”。同时,严格落实“一对多”岗位设置要求,确保职能饱满,严禁随意拆分整体职能,明确不得设置1人岗位,有效避免了岗位冗余和职责空转。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重大体制机制调整、镇街履职事项清单调整等情形,及时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或修订,由镇街党(工)委启动,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形成方案,报市委编办备案后组织实施;涉及改革等重大体制调整时,市委编办可直接决定启动,确保岗位设置始终与发展需求、与清单同频共振。

二、统筹人员使用,激发队伍活力打破身份、编制壁垒,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动镇街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最大限度释放人员效能。优化人员统筹配置。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根据工作人员年龄、专业、能力等情况,将全部人员统筹安排至各岗位,打破传统编制身份限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同时,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与镇街机构、人员实行一体化运行、一体化管理,鼓励将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镇街岗位管理,实现人员力量的深度融合。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岗位履职绩效评估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镇街岗位管理(主要职责、工作人员、纳入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等)与镇街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履职清单执行情况、岗位履职情况等)紧密结合,形成“岗位管理—考核评估—优化提升”的闭环。对部门派驻人员,明确镇街考核权重不低于60%,强化镇街对派驻人员的管理话语权,推动派驻人员主动融入镇街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导向。将岗位化运行机制监督检查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岗位管理、调整职责任务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让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有区别,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基层干部队伍。

三、健全协同保障,凝聚治理合力构建“编办牵头抓总、镇街主体落实、部门协同配合”的协同保障机制,为岗位化运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压实监督检查责任。市委编办通过专项检查、联合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镇街岗位化运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镇街党(工)委作为责任主体,对照监督反馈问题逐项整改,确保岗位化运行管理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直各部门主动配合镇街岗位化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好履职清单落实好“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部门职能与镇街岗位有效衔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夯实制度保障基础。以《镇(街道)党政事业机构岗位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核心,配套完善履职清单、人员管理、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则,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岗位化、清单等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镇街工作人员对岗位化运行、依单履职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