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拉大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来,滕州市委编办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四个强化”进一步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切实解决基层“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规范机构设置。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四大职能,综合设置“五办四中心”,各镇街在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设立社会工作岗,切实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21个镇街现有466个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落实上级《关于严禁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组成联合督导组下沉镇街明察暗访,持续清理临时机构,规范管理挂牌机构,加大问题线索征集力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干预镇街机构编制事项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清理整顿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强化基层导向,优化编制配备。坚持优编强镇,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将枣庄市下沉的2名行政编制、84名事业编制,以及滕州市配套的42名事业编制统筹投放到镇街。持续加大镇街用编进人倾斜力度,在镇街空编范围内坚持有需即补,2024年为镇街下达公务员、事业人员用编进人计划82名。同时,配合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部门,全力保障2024年公费师范生、大学生乡村医生、农科生等用编进人计划63名,不断为基层输送“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党政事业机构岗位化运行的通知》,组织各镇街根据改革后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实际和编制情况,综合设置35-45个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和对应市直部门等,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加强督导检查,调研组多次赴镇街解决岗位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类人员统一纳入岗位化管理,并按照“岗、责、人”全链条对应原则,进一步细化选岗、履职、考评等程序,实现镇街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确保基层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推动力量下沉。着力提升镇街话语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对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的实施方案》,将滕州市直部门派驻镇街的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等人员纳入镇街统一管理,赋予镇街日常管理权、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等,保证基层调得动、用得顺。着力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6支执法队伍采取单独派驻、区域派驻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461名,促进执法资源在镇街统筹协调、联动支撑,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