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滕州市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严、准、新、合”上下功夫,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求严,流程规范。坚持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切实做到“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市委编办出具实名制管理卡,人社、财政部门凭实名制管理卡方可办理人事手续、社会保险、工资核发和经费预算等业务。严格审核入销编手续,对材料不完整、程序不合规、信息不全面的及时退回不予办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二是求准,信息精准。充分利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校验功能,做好机构、人员信息校验工作,及时完善校验后提示“警告”的问题信息。各镇街、部门(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减、用编申请等业务前,都要确保系统内人员信息校验无误方可上报。
三是求新,更新及时。根据组织任免文件、编委文件、人事调动凭证等材料,对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数及配备、人员调动等事项,坚持及时逐条逐项进行更新维护,确保系统数据和实际对应一致,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和支撑。
四是求合,形成合力。市委编办内部科室之间加强工作交流,共享机构编制调整与人员调动文件,工作形成联动闭环管理。加强与纪监、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机构设立与调整文件、三定方案、编制证明、空编数量等政策解释及数据材料,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