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重污染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滕州市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7月26日印发《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滕政办字〔2025〕4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近期,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组织对实施后效果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自《预案》实施以来,截至2026年2月10日,我市共启动10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包括4次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分别为2025年11月1日—11月2日、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21日—11月24日、12月6日—12月8日;6次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分别为2025年12月16日—12月21日、12月27日—12月30日、2026年1月3日—1月8日、1月13日-1月17日、1月22日-1月29日、2月1日-2月5日。响应启动主要依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区域污染传输情况,启动时机总体及时,响应级别与污染程度基本匹配。
二、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工业源管控:严格依据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辖区重点工业企业落实分级停限产、减产减排、工序管控、负荷压减等差异化管控措施;预警期间重点涉气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稳定,绝大多数企业能够严格落实应急生产管控要求,自主减排意识持续增强。
2.扬尘源管控: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矿山开采等扬尘源治理,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百” 管控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城区道路机械化保洁方案,加大城区75条主次干道机扫和洒水频次,在中午5℃以上时段,至少洒水5次。
3.移动源管控:实施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加大对高污染车辆(如柴油货车、黄标车)的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公安、交通部门在京台高速滕州南等国道、省道重点路段,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查,严查抛洒散漏、尾气处理装置造假等违法行为;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优化公共交通运力。
4.面源管控措施:持续开展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散煤复燃、烟花爆竹常态化巡查管控,重点强化城乡结合部、田间地头、偏僻点位巡查力度,面源散排问题总体可控。
三、预案执行成效评估
在10次启动应急响应期间,通过常态化精准预警、分级差异化管控、全过程督查督导,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区域重污染天气频次、强度、持续时长同比明显下降,颗粒物、气态污染物浓度稳步回落,阶段性污染快速消解,有效避免了大范围、持续性重度污染天气发生。
预案执行过程中,通过科学划定管控范围、合理确定管控措施,严格落实 “一企一策” 差异化减排,杜绝 “一刀切”,既最大限度降低了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又最大限度削减了峰值污染。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在落实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公共交通运力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经济秩序总体稳定。
四、存在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接收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滞后情况,无法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加之对预案要求的管控措施重视不够,导致减排措施落实不彻底,影响整体减排力度。
2.公众参与度不高。公众对预案的知晓度和理解度有待提升,主动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积极性不足,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环保行为尚未成为普遍共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智能化。
2.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预案内容、重污染天气危害及防护知识,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和应急响应进展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