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研讨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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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1 14:30:00
2024年7月31日上午,在市政务中心624会议室,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滕州市副市长、滕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峰同志主持召开了滕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研究讨论会,市退役军人局局长赵明殿传达了上级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汇报了《滕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与会同志进行了充分讨论,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对有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归纳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划定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完全符合上级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机制,强化教育功能,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
会议原则同意《滕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由市退役军人局提请市政府审定后,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次推进,依规依据,加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