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评估主体
根据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评估主体,开展《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山东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及《枣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方面
本意见符合《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与国家政策、规划是衔接、协调的,符合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结论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二)合理性方面
我市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的占比将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大幅增加,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打造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势在必行。
结论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三)可行性方面
制定《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又是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
结论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四)可控性方面
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规模不大,只要做好管理工作,认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充电基础设施的施工和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能源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已成为民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和支持。各镇街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科学组织和管理,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保证。
结论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实施风险可控,能够实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目标。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