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专家论证
2024年11月13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议,对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研究讨论。
一、专家论证过程
参加论证会的有: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研究员王华林、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韩振林、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研究员梁汝鸣、滕州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闫法信、枣庄市建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一级注册建筑师张云鹏。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编制单位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该《规划》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决策内容,针对决策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针对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展开了细致的、针对性的讨论。专家组成员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编制单位进行了询问。
二、专家论证依据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2021年)
(4)《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
(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6)《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7)《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04年)
(8)《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17741-2005)
(9)《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1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1)《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
(12)《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13)《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1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21734-2008)
(15)《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2002年)
(16)《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10年)
(17)《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18)《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25号)
(19)《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
(20)《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2024年修订)
(21)《滕州市城区地震小区划报告》(2015年)
(22)《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相关政策文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鲁建设字[2023]2号)
三、专家论证结论
(一)《规划》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明确了防御目标。将城市土地利用防灾适宜性划分为适宜和较适宜两类。规定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采取抗震措施,不符合本规划规定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对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交通系统、燃气系统、医疗卫生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提出抗震设防要求。规划了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了救灾主干道和疏散主干道。保障相关的滕州市救灾物资和粮食储备库、消防站、水厂、电厂等、医疗设施等。
(二)《规划》结构完整、基础资料翔实、现状分析充分、规划内容合理,达到了国家和山东省对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要求,对滕州市抗震防灾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意通过该《规划》。
(三)《规划》中决策内容是必要的、可行的、合理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符合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发展需求。
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与《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衔接;
(二)细化各类房屋的抗震设防目标;
(三)完善文本、图件。
《规划》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可作为指导我市城市抗震防灾的指导性文件。
附件:专家组成员签字名单(包括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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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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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林 (组长) |
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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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振林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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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汝鸣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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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法信 |
滕州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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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鹏 |
枣庄市建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