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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张汪中心卫生院住院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08 10:30:00

一、住院流程与手续管理

1. 实名制办理

  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及住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患者身份与登记信息不符时医生有权拒诊。

2. 核酸检测要求

  住院患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期间)。

3. 押金缴纳

  根据病情和医院规定预交住院押金,保管好缴费凭证以便结算。


二、住院期间行为规范

1. 病房秩序

 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串病房或占用他人床位;

 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锅),违者需承担安全责任;

 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或操作医疗设备。

2. 探视与陪护

 探视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每次不超过2人;

 需固定1名陪护人员,凭核酸检测结果办理陪护证,非必要不更换。

3. 外出管理

  未经医生批准不得擅自离院,外宿或离院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三、医疗配合与安全要求

1. 治疗配合

 按医嘱服药、检查,不得自行邀请外院医生诊治或使用外购药品;

 每日8:00-11:00为查房治疗时间,患者需留在病房配合诊疗。

2. 物品管理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遗失责任;

 个人物品精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酒精、管制刀具)。

3. 卫生与消毒

– 保持病房整洁,垃圾入桶,禁止向水池倾倒污物;

– 配合每日病房消毒和体温监测,预防院内感染。


四、费用与出院管理

1. 费用查询

  可通过护士站或收费处查询住院费用明细,欠费需及时补缴。

2. 出院流程

 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后,凭押金收据至住院处结算费用;

 出院后按医嘱复诊,病历复印需携带身份证至病案室办理。


五、违规处理

 违反规定(如扰乱医疗秩序、威胁医护人员)将依法处理,严重者可能被劝离或报警;

 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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