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途径)滕州市西岗中心卫生院投诉程序、地点、接待时间、联系方式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l、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医院办公室:
①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②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③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④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业务院长: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护理组: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医疗价格方面的投诉。
安全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办公室: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部门应做好记录。
四、投诉处理流程
l、投诉人到院领导、办公室、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的,应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2、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医院办公室牵头,其余部门要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3、在调查核实投诉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4、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投诉处理联系方式:0632-2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