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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途径)滕州市西岗中心卫生院投诉程序、地点、接待时间、联系方式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17 09:37:27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l、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医院办公室:

   ①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②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③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④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业务院长: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护理组: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医疗价格方面的投诉。

  安全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办公室: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部门应做好记录。

四、投诉处理流程

l、投诉人到院领导、办公室、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的,应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2、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医院办公室牵头,其余部门要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3、在调查核实投诉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4、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投诉处理联系方式:0632-2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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