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途径)滕州市龙阳镇卫生院患者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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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10:25:00
为及时处理医疗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投诉监督电话:0632-2057720。
2、医院设立投诉意见箱。
二、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因我院医务人员在为其提供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办公室笔录。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办公室应做好记录。
三、投诉处理
1、办公室应建立投诉记录本,安排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告知办公室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办公室,办公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尽快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办公室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