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滕州市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烟制度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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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15:30:00
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4.启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并告知全体干部职工。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巩固提升建设成效。
二、领导小组
1.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涛
副组长:刘永 满海涛 孙作梅 牛怀芝
成员:周乐
张坤
李登科
2.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查员名单
邢士昂 李帅
三、管理规定
1.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3.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4.场所内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5.定期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宣传;
6.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