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秩序)滕州市级索中心卫生院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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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0 14:55:00
一、患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基本医疗权、保护隐私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
二、患者应尽的义务有:
如实陈述病情及是否有外地旅居史、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如实提供医保报销相关证件。如诊断为传染病,应配合医生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