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历史沿革
1975年,东郭公社医院建立精神病科。
1982年,滕县卫生局决定,精神病科为全县精神卫生中心,担负全县精神病防治工作任务。当年,在全县建立了精神病三级防治网,培训专兼职精神病防治医生。
1986年8月,在滕州市文昌路设门诊部1处,与医院统一管理。
1992年,被中国残联康复部确定为全国精神病康复试点县(市)之一。医院除开设男女病房外,增设了康复病房。
1993年4月,经滕州市编委批准,在精神病科基础上建立滕州市精神病防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一院两牌,统一管理。同年,全国精神病社区康复现场会在滕州召开,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精神病防治院。
1995年5月,山东省人大、政协领导来滕考察指导工作
1996年6月,加拿大比尔弗·雷泽为团长的国际访华团来滕考察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给予较高评价。
2000年11月,被滕州市委批准晋升为副科级单位。
2012年6月7日,经滕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原滕州市精神病防治院的基础上设立“滕州市精神病防治中心”,为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与市东郭中心卫生院分设,隶属市卫生局,编制数额192名,中心主任配副科级领导干部。同时成立中共滕州市精神病防治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东郭镇党委管理。
2012年12月20日,经滕州市卫生局研究决定,滕州市精神病防治中心与东郭镇中心卫生院隶属两个单位,财务分开,单独核算,滕州市精神病防治中心独立。
2016年10月20日,经滕州两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滕州市精神病防治中心更名为“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4月13日,经滕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将市精神卫生中心党组织和党员关系由隶属东郭镇党委管理调整为隶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管理。
2022年8月17日,市委决定成立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隶属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