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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秩序)滕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15 14:24:00

一、患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基本医疗权、保护隐私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

二、患者应尽的义务有:

如实陈述病情、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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