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滕州市柴胡店镇卫生院住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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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7 12:18:03
欢迎您来柴胡店镇卫生院检查、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舒适的环境,提供优质医疗、护理服务,同时请您和您的亲友们合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 住院物品准备
证件:身份证
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杯子、梳子、脸盆、脚盆、防滑拖鞋
卫生用品:卫生纸、女患者必备卫生用品、餐具、暖水瓶
请勿携带:烟、酒及贵重物品
(二) 病人住院指南
1、 使用与身份证相符的真实姓名、年龄,住院首日24小时后不得更改;
2、 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院,若擅自离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3、 住院期间请穿软底防滑鞋子,尤其上厕所、去洗刷时当心地湿路滑,防止摔倒;
4、 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勿随地吐痰,勿向窗外扔垃圾、倒水;请保持卫生间清洁;勿向抽水马桶内倾倒果皮、废纸、塑料等,以免堵塞管道;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及擅自使用电器;请勿随意搬动病房内设施;请在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
5、 请勿向医务人员赠送钱物或宴请,若发现医院职工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承诺,请及时向医院办公室反映。若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不胜感激;
6、 参加各类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合作医疗的病人,请遵守相应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三) 陪护指南
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并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呼气阀口罩,原则上不出病区,不串病室,不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