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控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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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4:38:00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控烟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卫生工作,改善医院卫生环境,提高医患健康水平,创建无烟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规章制度
1、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2、本院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医院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治疗室、病房、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医生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
4、设立控烟志愿者,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患者、职工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医院通过患者向病陪人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患者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的亲友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会、办公室分别负责职工及患者的禁烟工作(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各科室组负责本组人员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科室主任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控烟奖惩办法
1、职工在院内吸烟,发现一次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2、医院工会牵头,与各科室签订控烟目标责任书,一年内科室成员无人违反控烟制度,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吸烟的职工,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工会、办公室、控烟志愿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最终解释权在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