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汇编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
目 录
第一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
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应急预案
第二章 突发医疗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医院感染暴发的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然发生、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食物、职业等),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治疗。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等发生时,接上级行政部门指示需承担的医疗救援防控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医院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
组 长:段成顶
副组长:钟家永 张笃堂
成 员: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总务科、预防保健科、各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由医务部、护理部牵头,有关临床医技科室骨干参加。负责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对病人进行诊治、护理、转诊会诊等,积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2、疫情报告组:由公卫站、医院感染科负责。负责疫情报告,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灾中、灾后的疾病预防工作;负责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监督检查、样品采集、监测检验、疫区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部牵头,组织负责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等必要物供应工作。
4、善后工作组:由安全办、保卫科牵头,负责协调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做好善后处理和医院稳定等工作。
(三)针对院外急救情况,成立应急医疗救援队及预备队,加强院外急救的力量。应急医疗救援队及预备队接受应急领导组直接领导。
1、院外应急医疗救援队:
队 长:韩善华
副队长:刘声印 杨 华
队 员:黄开云 张 峰 秦加龙 石 磊 李琴英
救护车司机:乔 忠
2、院外应急医疗预备队
队 长:邵新珠
副队长:徐化勇 巩存河
队 员:徐化菊 刘俊杰 郑清兰 孔 伟 马龙平
救护车司机:段修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部门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职责: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在卫生局指令和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下,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
(二)院长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接待媒体,由医院指定人员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
2、负责医院应急办公室组成部门职责界定。
3、保证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三)党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
3、党办协助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四)医院总值班职责
1、医院总值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非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
2、行政总值班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务和临时重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批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对重大紧要情况应同时报告分管部门或主管院
领导。
3、认真、详细、真实的做好行政总值班记录。
(五)医务部职责
1、负责组织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和分级。
3、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4、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六)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
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3、配合医务部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七)门诊部职责
1、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
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2、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测预警机制。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九)办公室职责: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十)药械科职责
1、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3、参与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的制定。
(十一)器械科职责
1、器械科保证重点部门器械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十二)信息科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三)病案室职责: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病例资料,整理、审核。
(十四)总务科职责
1、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十五)安全办职责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安全办负责安排保安人员,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安全办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四、应急处理
1、全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按程序上报,并遵守逐级上报制度。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设立上报电话:医院办公室2601120 (白天), 传染病管理科2601120(白天)。夜间可直接上报行政值班领导或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对重大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实行统一调配和指挥,
各工作组及各科室医务人员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服从统指挥、立即到达岗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积极采取有效地救援措施。根据情况可组织应急处理专家组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3、应急领导组根据需要有权调集人员储备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优先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质的供应。必要时,统调配全院医疗资源,实现医疗资源整合。
4、对发生事件的致病人员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
5、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零报告制度,负责灾害事故救治及发生疫情的科室以及医务人员做好动员、组织和协调工作,团结协作。
6、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应急领导组应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注意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处理结束后,所有资料交应急
领导组进行系统整理后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认真反馈改进。
五、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治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抢救是一项重要的紧急救援任务。为提高医疗抢救的应急反应能力,使突发事件的病员得到迅速、及时、有效的全面救治,特制订本预案:
(一)灾难性事故的现场急救应急方案
1、当医院接到灾难事故(包括产业灾害、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灾、空难、战争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及群体中毒、疾病暴发流行等)需要紧急救援时,问清现场地点、伤害性质、伤亡人数等情况,立即向院领导报告。
2、医院应急领导组告知医院各个科室做好相应抢救准备。根据事件性质及程度上报卫生局及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况通报120、110、122、119协调联动。
3、现场抢救完成后,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将伤病员转运回本院或转上级医院继续抢救。
(二)突发群体中毒紧急救治预案
突发群体中毒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巨大威胁,为使患者得到及时、迅速、有效的全面救治,最大限度的减少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1、当医院接到突发群体中毒报告后,立即向院领导报告。
2、医院应急领导组通知医务部、护理部、检验科、预防保健科、设备科等相关科室。调动应急小组参加抢救。
3、医院应急工作组、医疗救援队组织医务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判断病情,果断采取措施分“轻、重、缓、急”分类救治。
4、由医院办公室立即将情况上报卫生局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必要时上报公安部门。
5、由公共卫生服务站立即上报市疾控中心。
6、医务人员注意现场保护及食物封存、留样。
7、医务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损害。
8、根据突发群体中毒人员数量,及时拨打120,请求支援。
9、做好病历记载及相关登记。
(三)群发伤紧急救治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及其它群发伤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1、当医院接到群发伤事件报告后,立即向院领导报告。
2、医院应急领导组通知医务部、护理部、外科、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器械科等相关科室。调动应急小组参加抢救。
3、根据事件性质及程度上报卫生局及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况通报120、110、122、119协调联动。
4、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留本院救治或转上级医院继续抢救。
5、做好病历记载及相关登记。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
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以下简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一)某种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相同临床表现的病人、病例不断增加、呈现蔓延趋势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三)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是指具有重大疫情特征,即突发性、针对不特定的社会群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受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小组
组 长: 段成顶
副组长: 钟家永 张笃堂
成 员: 张士本 李冬梅 李艳婷 马培成 胡 伟
黄 超 王慎德 李亚楠 段亚楠 韩善华
邵新珠 王 琰 胡卫萍 于同安
三、应急处理有关部门的职责
1、重大传染病疫情时, 公共卫生科主管、医疗科主任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排査,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以及预案级别,并立即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器械等物资。2、领导小组人员为全天候准备人员,并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听从组长调遣,随时准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领导小组负责修、制订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邢士波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演练;胡开文、徐玉亮、侯成超负责医疗救治所需的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给;王建国、郝全莲负责疫情上报及消毒工作,并负责与卫生局、市疾控中心联系。有针对性进行目标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
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
达现场,进行甄别,由院长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的防护设备、药品、器械等情况,宣布本
预案的启动。
四、报告制度
1、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必须立即据实报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报告内容包括: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参与救治科室。
2、院总值班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需要参与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3、公共卫生科按程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医院指派公共卫生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5、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院总值班: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SARS、肺炭疽的患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IN1流感的疑似病人以及病源携带者。
五、传染病疫情预警机制
各科室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1、预警分级
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发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办公室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发热接诊室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感染病办公室和公共卫生科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发热接诊室,整合医疗资源: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服从医院统一安排。
2、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4、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5、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未经公共卫生科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6、在市CDC人员到来之前,公共卫生科人员负责流行病学调査,进行必要的隔离,相应部门共同实施监控措施。
7、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患者
8、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1)保证通信畅通;
(2)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计算机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保证抢救人员膳食供应。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并帮助解决实际 困难
(7)保证医务人员及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8)安全保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突发事件分类
1、性质分类
(1)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2)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2、地点分类:
(1)本市本镇(2)本市外镇:(3)外地:(4)本院
七、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1)药品;(2)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夹板、颈托、电筒、简易呼吸器等);(3)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4)车辆:(5)食品、水:(6)消毒物品。
八、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程序
1、公共卫生科接到科室疫情报告后,要进行初步判断,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组织应急小组成员迅速到临床科室调查处理。
配合市疾控中心核实诊断:查看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问清病史、症状,检查体征和核查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
2、确定登记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注意继发病例出现。
3、积极配合对病例、接触者相关标本的采集工作,进一步取得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依据。
4、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初步诊断意见,提出医院的治疗隔离防控措施:
(1)指定隔离病区和医学观察区,将疫情病人进行统隔离观察和治疗,隔离密切接触者,是否出现继发病例。(2)住院部所有科室病区要加强通风和空气消毒,每天对病房醋熏蒸(或过氧乙酸喷雾)消毒两次。
(3)医务人员要提高防控意识,加强自身防护。
4)总务科负责加强科室病区及周围环境的消杀工作,并提出住院病人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措施。
(5)医务科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疫情病人的诊治及时会诊、对危重病人转送。
(6)根据市卫生局及疾控中心意见,对临床医学观察病例及密切接触医务人员进行应急疫苗接种。
(7)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指定疫情报告人,每天将疫情发展情况报业务副院长,经后者核实后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九、总结阶段
疫情平息无继发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出现,防制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后,报请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取消疫情报告,及时对本次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进行总结,将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并提出下阶段具体防控要求,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科室和个人,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放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一、为加强放射事故的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和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制度本预案。
二、发生放射事故后,必须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三、处理放射事故时,要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四、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要首先确定污染的范围、程度,并尽快采取去除污染措施。
五、发生放射性气体、气溶胶或粉尘空气的事故时,应根据检测数据的大小,采取相应的通风、换气、过滤等净化措施。
六、人员皮肤、伤口被污染时,要迅速去除污染,并给予医学处理。
七、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要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找、侦破,尽快追回丢失的物质。
八、要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影响,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安全。
九、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仪、模拟实验、生物和物流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
十、对一次受照有效剂量超过0.05sv者,应给予医学检查;对一次受照有效剂量超过0.025sv者,应及时给予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医学处理。
十一、发生射线装置事故时,应按照规定将事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职业暴露
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二、基本概念
1、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2、职业暴露分类
(1)一般性职业暴露
从事常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除以下三种以外的职业暴露。有潜在的感染危险。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穿刺、已固定标本处理的工作人员。
(2)感染性职业暴露
对患有传染病的患者从事直接接触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检验、未定标本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
(3)药物性职业暴露
从事化学性物品接触性操作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护理和药物调配的工作人员。常见的职业暴露有:护理大剂量放化疗患者时,感到恶心、呕吐,为病人冲配青霉素等输液时发生过敏反应、严重的甚至导致休克,调配抗肿瘤药物、消毒剂等高危害性物品导致的血象改变与中毒等。
(4)辐射性职业暴露
接触射线与同位素药物时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放射设备与同位素诊疗的医务人员和维修人员。慢性暴露于电离射线,即使是低剂量的,也可增加皮肤癌和血象的不良改变的危险性。紫外线暴露会造成眼部伤害和皮肤色素沉着。
三、职业暴露的分级
1、根据职业暴露的损害程度分为三级
(1)一级职业暴露:所有一般性职业暴露:以及轻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轻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2)二级职业暴露:中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中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3)三级职业暴露:所有感染性职业暴露;以及重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重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2、损害程度的界定
(1)轻度:有损害,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但无明显不良体征与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无不良改变。
(2)中度: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偶有不良体征与间歇性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有轻微不良改变。
(3)重度: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有明显不良体征与持续性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有显著不良改变。
3、下列事件不属于职业暴露范畴
(1)违反劳动法的职业损害:如医务人员的孕期辐射等;
(2)非直接接触病人与病人样本的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玻璃划伤,设备挤伤,砸伤,电击等。
四、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结合我院实际,调整我院职业暴露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及职 责。
(一)职业暴露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段成顶
副组长: 钟家永 张笃堂
成 员: 张士本 李冬梅 刘近国 陈 健 王念具
王昌栋 王慎德 徐化勇 王兆伟 韩善华
邵新珠 王 琰 胡卫萍 于同安
(二)职业暴露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对本院的职业暴露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本院最终判断,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及预案启动后的事件处置全过程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对实施现场卫生应急处置方案及具体措施具有决定权;协调医院各部门的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现场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的各类保障服务,负责监督和管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疾病防治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
定期对各部门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工作;建立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个人档案,做好职业暴露后的感染检测、预防用药记录:;对职业损伤和各类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建议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具。
2、药剂科:提供对乙肝、丙肝、梅毒及HV相关的针对性预防治疗药物、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并保证此类药物的供应,设专人负责;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暴露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
3、检验科:负责对乙肝、丙肝、梅毒及HIV血液初筛检测工作,如发现阳性结果应立即通知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HIV阳性标本应尽快报感染管理科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通知受害者;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发生后24-48小时内,完成对接触者和接触源的血源性病原体相关检测,及时通知结果并在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的安排下进行血液追踪检测,在检验科采血。
4、各临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做好本科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根据标准预防原则结合本科室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认真落实标准预防措施;负责本科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实施指导,正确掌握职业暴露后预防技术;指导、协助科室职业暴露人员伤口局部处理,确认暴露源。立即电话通知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及时组织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以便及时预防用药。
五、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1、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医务人员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8、放射科医务人员需按照指定要求操作,做好防护措施,并每年进行一次放射剂量体检,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限值是平均20mSv/年,5年内最高一年不超过 50mSv。
9、调配化学药物和消毒剂时,医务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必要时需佩戴防护眼镜。
六、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1、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用流动水冲洗2-3分钟;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如有必要需作包扎处理;并上报感染管理科。
2、粘膜暴露的处理
(1)大量吸入:要迅速从有害环境中撤到空气清新处,更换被污染的衣物,洗手和其他暴露皮肤,如大量接触或有明显不适的要尽快到相关科室诊治。
(2)皮肤:接触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及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用淡肥皂水清洗,如皮肤仍有持续疼痛或刺激症状,要在冲洗后到皮肤科诊治。
(3)眼:溅入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立即用流动清水持续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仍有严重的眼部疼痛、畏光流泪等症状,要尽快到眼科诊治。
3、辐射后的紧急处理
立即脱离放射工作环境,并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医务人员离开;并上报感染管理科、医务科、院长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对被辐射人员做进一步的鉴定和治疗。
4、职业暴露危险评估及报告
(1)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首先进行职业暴露级别初步评估。
(2)当事人疑HIV职业暴露,由感染管理科主任上报分管院长,并组织专家及时评估暴露级别,确定是否需预防性应急用药。
5、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流程
责任医护人员→医务科、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
由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职业暴露的性质决定是否上报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职业暴漏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6、职业暴露的随访
(1)随访与追踪: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追踪化验结果当事人需密切配合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注意保密: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进行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情况.
六、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职业暴露事件,失责有究。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应急预案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划伤刺伤。如不慎被乙肝、丙肝、HIV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后用流动水冲洗,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并通知公共卫生科(节假日总值班表)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
二、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检验科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
三、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去检验科抽血查HIV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按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同时口服贺普丁(拉米呋定)每日1片,并通知医务部、感染管理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