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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滕州市东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16 16:15:00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业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二、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三、服务中心负责接收本辖区的患者, 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拨打上级医院急诊科急救电话,上级医院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四、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主任或责任医师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的安全。

五、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上级医院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服务中心。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服务中心。

六、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服务中心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服务中心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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