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居民报装热力(个人)办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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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31 17:10:00
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居民报装热力(个人)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市城区小清河以南供热区域范围内居民报装热力(个人)办理服务指南。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枣政发〔2019〕11 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滕州市解放东路789号)。
四、办理条件
我市城区小清河以南区域,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实施供热小区的住户,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需提供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户主身份证原件。
六、基本流程
(一)已供热小区个人入户办理流程
1、小区热用户具备入户条件的
(1)、携带户主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大厅客服窗口查询 →(3)、具备入户条件的直接办理入户→(4)、签订供用热合同
2、小区热用户不具备直接入户条件的
(1)、携带户主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大厅客服窗口查询 →(3)、不具备入户条件的到市燃热办办理相关手续→(4)、持燃热办开具的《建设规费收费通知单》→(5)、到热力公司经营发展科填制《用户报装处置单》→(6)、财务科缴纳区间供热设施建设费→(7)、签订供用热合同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取规划红线内供热设施建设费用,其他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滕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滕州市解放东路789号);
(二)电话咨询:0632-58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