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办发〔2023〕35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 年)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扎实推进健康滕州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枣政办发〔2022〕1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滕政字〔2022〕23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预防为主与康复服务相结合,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
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个人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预防为主,系统推进。推动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体系,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不断完善早期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公众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
(四)主要指标
领 域 |
残 疾 预 防 主 要 指 标 |
2025年 | |
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
1 |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
>90% |
出生缺陷和 发育障碍致残 防控行动 |
2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80% |
3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8% | |
4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2% | |
5 |
产前筛查率 |
>90% | |
6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 | |
7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8% | |
8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2% | |
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
9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10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
11 |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人数 |
>3500 | |
12 |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
>80% | |
13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87% | |
14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
15 |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镇(街) |
>95% | |
16 |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
≥90% | |
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
17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
比2020年 下降10%以上 |
18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达到85% | |
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
19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
达到8人 |
20 |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
>80% | |
21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镇(街) |
>80% | |
22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镇(街)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
>60% | |
23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5% | |
24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5% | |
25 |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
100% |
二、主要行动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加强残疾预防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残疾预防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等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形成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指导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在“家长学校”互动教学中普及推广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市残联、市卫健局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健康管理。面向少年儿童、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和遗传及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科学方法;面向伤病者、残疾人,在医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升康复意识和能力。(市残联、市卫健局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重点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医院、学校、厂矿企业、新闻媒体等创作播出残疾预防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强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专题宣传,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市残联、市卫健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指导公众合理膳食、科学健身,规范就医用药、及时康复干预,识别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生物安全等常见危险标识,掌握基本逃生技能和急救能力,增强全民自我防护意识和残疾防控能力。(市残联、市卫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1.加强婚前和孕前保健。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市卫健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和技术管理,有效减少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加大高风险人群评估指导和追踪随访力度。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实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位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产前和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推动实施重点人群耳聋基因筛查、罕见病筛查等项目。(市卫健局牵头)
3.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避免新生儿因病致残。加强残疾预防关口前移,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六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市卫健局、市残联牵头,市教体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1.提升慢性病防控能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烟限酒、 低油低盐低糖饮食。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推动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和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和并发症筛查干预,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慢性病致残。实施好“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充分用好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市卫健局、市教体局牵头,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治疗水平。持续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群体危机管理和心理干预。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市卫健局、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传染病和地方病科学防控水平。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控,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医疗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适时调整疫苗种类,适当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确保疫苗使用安全。做好地方病监测全覆盖,继续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持续消除克山病、大骨节病、氟骨症等重大地方病致残。提升麻风病监测和畸残康复水平。(市卫健局牵头)
4.提升职业病监管、预防和救治能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预防监督管理。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因素为重点,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预案,提高严重致残职业病患者救治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瞄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改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条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以高层建筑、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普遍性、源头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精准治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有效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大力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进行治理,通过完善防护、排水及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提升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灾害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零担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工伤预防。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精准确定重点行业企业,突出抓好工伤预防重点群体分级分类培训。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提高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减少因工伤致残。(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能源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实施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及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对儿童食品、玩具、电子产品的监督监管,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家长、教师急救技能。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强化老年人用品用具质量监管。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儿童伤害、老年人跌倒救援救治服务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群众性应急演练。持续提升灾害监测能力,拓展预警发布渠道。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信息通报与共享制度,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强化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依托现有资源,健全全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理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战备储备等。有针对性对公众进行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及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健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投入品管控,防范化解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大抽检和违法惩处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全市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 (二次供水)、末梢水全过程监管,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涉水产品监管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市住建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空气和噪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机制,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完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相关学科和专业,增加康复医疗专业人才供给。推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市卫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康复救助保障,增加康复服务供给,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康复救助服务。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工程,规范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进儿童康复机构设立残疾儿童特教班(部)或学前班(部)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医康教融合发展。(市残联牵头,市发改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 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农村及偏远地区社区康复服务平台建设,推荐“互联网+康复服务”。推动出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探索辅具租赁租借规范化路径。(市残联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医养”结合一体化照护服务,改善服务质量。加强照护技能培训,提升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及失能老人照护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老年安康关爱工作。做好残疾人托养照护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有效衔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出行便利和通行安全。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市级残疾预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的调度收集和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各镇街负责统筹实施本辖区内工作,定期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实现各项任务目标。(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市残联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残疾预防决策水平。加强残疾预防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推动《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落细,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十四五”早期干预试点深化提升。(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及时宣传报道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滕州市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附件:
滕州市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翠 市政府副市长、市残工委主任
副组长:赵逢永 市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张 伟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胡 垒 团市委副书记
王艳秋 市妇联权益家儿部部长
司 马 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方 浩 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运启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守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福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时均浩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纪彦君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安富国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 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加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宏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钦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军伟 市城乡水务局副局长
孔 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曾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国庆 市卫生和健康局副局长
韦永水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蔡成慧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慈武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全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龙岩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孙 薇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副局长
黄士辉 市能源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本卿 市气象局副局长
鞠峰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税务局副局长
丁 特 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