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办发〔2023〕1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3〕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交通强国建设,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发挥交通运输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功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切实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能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交通力量。
二、总体目标
持续优化路网结构,拓宽投融资机制,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我市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物流通达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和路长制覆盖率100%,基本形成连贯城乡、布局合理、服务优质、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微循环”运行通畅,做好服务农业农村物资运输保障
1.优化路网结构,确保运行畅通。探索全寿命周期公路建设,按照《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提升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不低于5厘米和20厘米,水泥路面复铺沥青的应铺筑下封层。稳步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改善,逐步提高县乡公路三级路及以上比例,各镇街要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重点实施路面宽度由4米改6米及以上的村级公路提升,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乡公路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8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PQI)保持85%以上,行政村逐步实现双车道公路通达,进一步缓解农村经济发展及汽车保有量增加对道路的需求,切实提升通行服务能力。
2.探索交通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投融资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用好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加大市级财政资金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土地出让金使用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配合财政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管理,列入市政府建设计划的公益性项目,市财政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返还;其他项目深入挖掘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以及公交、物流、旅游等收益筹集资金。
3.践行低碳理念,推进绿色公路建设。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探索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因地制宜采用低路堤和浅路堑方案,减少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保护土地资源,依法避让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等。推行废旧沥青路面、水泥路面等再生循环利用,加快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废旧轮胎等工业废料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降低施工对环境影响,做好临时用地生态恢复,统筹布设施工临时便道、预制场、拌合站等,减少重复建设。完善施工现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与噪声监管。采用政策引导、区域禁用等疏堵结合方式,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
4.推动农村通户路硬化提升,增强群众满意度。在全市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基础上,结合群众意愿对现状为砂石路面或水泥、沥青路面损坏严重的街巷进行提升,原则上采用C30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5厘米,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持续加大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努力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5.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健全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制,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及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划分抓好落实。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发挥镇街、村居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定农村公路专职人员,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养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开展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个别通村路段路肩培护和边沟清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爱路护路宣传月等活动,提高爱路护路意识,形成“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乡村保洁”管理模式,补齐乡村道路管养短板。
6.加强建设程序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进一步落实市、镇两级主体责任,完善路网规划、计划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体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实行“专业设计、专业监理、专业验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农村公路进行质量评定,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验收,发动群众参与项目管理,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专业监理、企业自检、社会参与”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7.保证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提升养护水平。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要求,市、镇两级财政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保持年均养护比例不低于7%,消除简易铺装路面,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保持100%。开展养护管理标准路创建活动,各镇街每年度按照管养里程15%实施“养护管理标准路”创建(具体见附件2、3)。养护市场化全面覆盖,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保持公路技术状况稳中有进,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自动化快速检测里程。
8.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序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引导,不断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等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在2022年底实现提前3年完成农村公路危桥库销号清零任务的基础上,落实桥梁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制度,加强桥梁预防性养护,确保桥梁通行安全。
9.依托大数据信息技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智慧平台。深度探索推进智慧公路、智慧交通,完善交通运输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线上农村公路监管体系,对农村公路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查督办、质量验收、信用评价等关键环节实现全过程监管。通过与终端APP配合使用,及时反馈养护巡查信息,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平台数据研判,优化公交物流线路,实现农村公路运营服务能力再提升。在完善智慧公路建设的基础上,深化公路、城乡客运、出租客运、城乡物流等信息整合,力争做到运营一张网、信息一张网。
(三)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开创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新局面
10.推动示范引领,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对镇街绿色公路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的指导,开展绿色公路建设专项技术咨询,组织“美丽农村路”示范创建。各镇街要结合各自优势,将示范路创建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深度融合,按照“农村公路+乡村旅游+生态产业+党建示范”思路,打造农村公路新亮点,形成“一镇一特色”“一路一特色”。通过美丽农村路及服务驿站建设,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开展“美丽农村路”评选活动,争创省级、国家级美丽农村路,评选情况列入镇街年度目标考核。
11.改善运输服务品质,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各镇街公交首末站候车亭、综合服务站等建设和提升,优化公交网络布局,拓展城乡公交线路,提升农村公交覆盖面和班次密度,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保持建制村通公交车覆盖率100%,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保持5A级水平。
12.推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运输服务站点建设。结合路网规划、产业发展、公交运行、邮政储蓄和农资网点等,建设农村客运服务站、物流快递服务站、农村公路休闲点等配套设施,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加快农村物流三级网络体系、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快递进村建设,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实现农村物流服务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实“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加大统筹指导、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的能力,探索“四好农村路”投融资模式,落实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履职,为农村公路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强化用地和资金保障,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建设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好建设项目实施。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全过程管理。农村通户路硬化提升工程由镇街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农村基础设施一般项目建设履行简易建设程序,项目完成后由镇街自行组织验收,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三)严格督导考核
市综合考核事务中心要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对镇街年度综合考核。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要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定期通报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保障资金落实
市财政局要统筹用好上级资金,落实市财政本级资金;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镇街做好配套资金筹集、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到位。乡村振兴局要利用好上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优先解决村内街巷硬化问题。市财政奖补标准按《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投资政策>的通知》(滕政办发〔2020〕8号)文件执行。
(五)强化宣传引导
“四好农村路”建设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围绕全市“四好农村路”暨绿色交通高质量发展,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滕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3.各镇街年度“养护管理标准路”创建任务分解表
4.枣庄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路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1
滕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单金凤 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徐美湖 市公安局政委
盖立洪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玉纯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主任
李 达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综合考核事务中心主任
杨其朝 市委编办主任
赵曰海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彦民 市财政局局长
孟凡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美林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业和绿化局局长
马培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成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慎平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书巨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伟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秋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桥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卢光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局局长
于洪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局长
郭伟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吕成钊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葛瑞良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冬青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钟训 市农村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李振华 农业发展银行滕州市支行行长
孙卓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 强 鲍沟镇镇长
张 超 滨湖镇镇长
赵素贤 柴胡店镇镇长
孙 然 东郭镇镇长
傅焕青 大坞镇镇长
庞传军 官桥镇镇长
刘百顺 洪绪镇镇长
褚晓飞 界河镇镇长
邱 勇 级索镇镇长
冯英华 姜屯镇镇长
吕文琦 龙阳镇镇长
常 鹏 木石镇镇长
李 源 南沙河镇镇长
颜景宁 西岗镇镇长
孙名君 羊庄镇镇长
王 艳 张汪镇镇长
孔维刚 北辛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彦铮 东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涛 荆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宝斌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大鹏 善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魏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瑞良、钟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滕州市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升农村公路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确定开展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我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管养职责,健全机构人员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各镇街应当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以及村道的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镇街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引导村民、居民将村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各镇街要认真履行管养职责,发挥镇街、村居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公路管养。结合机构改革明确农村公路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构,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请各镇街将农村公路分管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3月25日前上报市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汇总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引导村居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即日起,各镇街抓紧对辖区内“四好农村路”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完善,缺失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牌和“四好农村路”爱路护路村规民约设置达到100%。同时,将2023年4月作为爱路护路宣传月,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道路管理养护。进一步健全“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乡村保洁”的乡村道路管养模式,补齐乡村道路管养短板。按照《滕州市公路日常保养(保洁)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农村公路保洁及日常养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小修保养,加强路面病害养护处治,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修路肩边坡,疏通边沟桥涵,做到路面无坑槽、桥涵构造物整洁完好,着力解决个别通村路段路肩培护和边沟清理不到位问题。要做到路肩保持平整、坚实,横坡适顺,排水顺畅;边坡保持平顺、坚实,遇有缺口、坍塌等病害,及时加固;路肩、边坡不得有堆积物;边沟保持排水畅通,无淤塞。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各镇街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政府主抓,多方参与,扎实做好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路面扬尘防治,加快沿线绿化美化,疏通农村公路边沟,彻底清理公路两侧排水沟,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公路边沟无淤积,确保路面及沿线农田排水畅通。加大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力度,重点做好穿越镇村路段人居环境整治,保持道路两侧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乡村道路发现缺失交安设施,要抓紧查缺补漏,及时设置完善。加强公路两侧集贸场所治理,取缔公路集贸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路两侧边沟外缘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县道公路边沟外缘10米范围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乡道公路边沟外缘5米范围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村道公路边沟外缘3米范围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依法拆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违规广告、标牌、条幅及其他非公路标志要清理拆除,确保农村公路行车安全。
附件3
各镇街年度“养护管理标准路”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名称 |
乡道里程 |
村道里程 |
合计 |
创建里程 |
1 |
鲍沟镇 |
23.059 |
150.692 |
173.751 |
26.1 |
2 |
滨湖镇 |
16.012 |
233.142 |
249.154 |
37.4 |
3 |
柴胡店镇 |
14.348 |
138.938 |
153.286 |
23.0 |
4 |
东郭镇 |
7.878 |
231.591 |
239.469 |
35.9 |
5 |
大坞镇 |
9.951 |
139.92 |
149.871 |
22.5 |
6 |
官桥镇 |
5.1 |
137.103 |
142.203 |
21.3 |
7 |
洪绪镇 |
18.802 |
75.518 |
94.32 |
14.1 |
8 |
界河镇 |
5.3 |
158.556 |
163.856 |
24.6 |
9 |
级索镇 |
15.562 |
164.505 |
180.067 |
27.0 |
10 |
姜屯镇 |
5.021 |
173.619 |
178.64 |
26.8 |
11 |
龙阳镇 |
0 |
163.807 |
163.807 |
24.6 |
12 |
木石镇 |
14.935 |
71.154 |
86.089 |
12.9 |
13 |
南沙河镇 |
5.122 |
78.495 |
83.617 |
12.5 |
14 |
西岗镇 |
23.859 |
158.212 |
182.071 |
27.3 |
15 |
羊庄镇 |
38.353 |
195.461 |
233.814 |
35.1 |
16 |
张汪镇 |
33.045 |
149.409 |
182.454 |
27.4 |
17 |
北辛街道 |
0 |
46.344 |
46.344 |
7.0 |
18 |
东沙河街道 |
3.137 |
74.046 |
77.183 |
11.6 |
19 |
荆河街道 |
0 |
33.476 |
33.476 |
5.0 |
20 |
龙泉街道 |
0 |
23.05 |
23.05 |
3.5 |
21 |
善南街道 |
0 |
32.617 |
32.617 |
4.9 |
合 计(公里) |
239.484 |
2629.655 |
2869.139 |
430.4 |
附件4
枣庄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路活动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创造便捷、顺畅的交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典型带动、精品示范的原则,通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路实施活动,打造一批养护管理到位、路域环境优美、群众出行安全的标准路,扎实有效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群众便捷出行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实施范围
纳入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重点围绕镇驻地、城乡结合部、“美丽乡村”、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重要节点路段。
二、标准要求
通过开展养护管理标准路实施活动,实施小修挖补、路肩培护、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绿化、标线施划等,消除路面病害和安全隐患,提升路域环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一)路基
1.路基边坡防护应以植物防护为主,并确保防护有效、路基稳定。
2.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对路肩进行硬化,且不影响路面排水
3.路基应稳定坚实,边缘整齐、边坡平顺。
(二)路面
1.路面类型应为沥青路面或水泥路面。
2.路面应保持整洁,排水畅通无积水、行车舒适。对于路面裂缝、坑槽、沉陷、错台等病害做到及时发现并处治。
3.路面与路肩应分界顺直、醒目。
4.杜绝各种占压路面、乱堆乱放、马路市场现象。
(三)桥涵、涵洞
1.桥涵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平整,排水畅通无积水,桥涵与路面衔接顺畅,无明显桥头“跳车”现象。
2.桥梁栏杆、伸缩缝完好、清洁,泄水孔无堵塞现象,桥涵构造物做到维修及时,各部件保持常年完好。
3.桥涵基础无冲刷、淘空、支座无断裂、错位,墩台稳定
4.桥底存有的垃圾、秸秆等农作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桥梁汛期畅通。
(四)安全设施
1.沿线标志标线、护栏等应按标准设置,做到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美观。
2.主要交叉路口、村镇、学校等路段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警告标志、指示标志(方向、地名、距离等)、黄闪灯等,必要时设置震荡标线、减速带等减速设施,根据需要设置示警墩、示警桩等警示设施。
(五)绿化
1.道路沿线绿化应满足对视线、视距、净空、防眩等要求,提高行车的安全性、舒适性。
2.加强绿化苗木的管护、修剪,灌木修剪平整,造型美观。树冠不得妨碍视距和交通安全,对病树及时砍伐更新。沿线行道树栽植要整齐美观,坚持常年刷白。
三、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根据实际,明确任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一是集中治理路面病害,重点实施县、乡道和部分损毁严重的村道小修挖补工程,修复更新交通标志标牌,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实施道路标线施划、恢复;二是加强日常养护,做好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物、沿线设施日常养护和绿化,实施路肩培护、边坡边沟整修,清理疏通桥梁涵洞排水设施等。
2.压实责任,强化指导。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对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牵头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3.认真组织,确保成效。高度重视、组织谋划好养护管理标准路实施活动,立即行动,积极推进,确保活动有效、见效、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