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滕政办发〔2022〕1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枣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7-05 16:55:00

滕政办发〔2022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枣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更具“含金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市政府各部门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材料等,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推进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统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在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逐步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政府部门,各镇街)

  1. 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能级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部门、镇街要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我市特点,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标准目录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责任部门、各镇街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落实措施,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20229月底前,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申诉制度,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处理期限和流程,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水务局、生态环境滕州分局等)

  1. 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提升治理能力

(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各相关承办单位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原因、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采用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1. 完善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常态化邀请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次邀请列席会议的公众代表人数应在2人以上。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四)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围绕严格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社区治理、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示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鼓励借助5G、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四、围绕政策精准解读提升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细化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二)开展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五、围绕重点领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一)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

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四)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商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

六、围绕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服务渠道

(一)提升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照枣庄市政府统一部署,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优化网站智能检索功能,健全网站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各政策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体验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体验区在做好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接收、政府公报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应提供重要政策集中公开、解读、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继续扩大村居(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特别是对土地征收、义务入学、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档案馆)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七、围绕保障监督强化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抓好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三)加大创新力度。要加强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结合,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特色政务公开品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机构)和业务部门(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要在本文件印发后30日内,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推动落实。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落实枣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壮大培育“6+3”现代产业体系,做好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

2022年底前

2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3

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底前

4

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市财政局

2022年底前

5

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6

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政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和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信息。

市科技局

2022年底前

7

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2022年底前

8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9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式集成服务、“无证明城市”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

市政务服务审批局

2022年底前

10

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11

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2022年底前

12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13

在“重点任务执行与落实”专栏定期公布政策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重点任务公开承诺的任务分工、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和进展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2年底前

14

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15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16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17

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政务办政府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底前

18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底前

19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2022年底前

20

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

市民政局

2022年底前

21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政务办政府政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

2022年底前

22

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

市教育局、市卫生和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20229月底前

23

20229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要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

市政府办公室

20229月底前

24

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卫生和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20229月底前

25

加强政策全过程公开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市司法局、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部门

2022年底前

26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部门

2022年底前

27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政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鼓励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28

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和精准推送

2022年底前要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在门户网站统一归集展示。

市司法局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9

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30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市行政服务审批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1

加强政策全过程公开

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和精准推送

推进政策精准推送。印发面向特定领域或群体的政策性文件,均要依托政府网站,开展重要政策推送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32

强化政策线下推送,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资源,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市级支持资金等领域的重要政策,通过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3

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4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政府部门报请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5

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6

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需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政策性文件应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7

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配合

2022年底前

38

加强政策全过程公开

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39

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40

深化公众参与

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页面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答复质量。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底前

41

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

202210底前完成

42

建立2022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专栏,并及时公开各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22年底前

43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鼓励通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44

规范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45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46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47

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鼓励各部门单位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公开矛盾集中的,进行优化改进。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48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市司法局

2022年底前

49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2022年底前

50

规范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政体安全平稳运行。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1

积极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及解读形式,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2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3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公报体系,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54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档案馆

2022年底前

55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20226月底前,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20226月底前

56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7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8

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加强组织协调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59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60

鼓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61

加强指导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62

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63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各级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底前

64

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向国务院办公政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杂志和“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投稿,宣传推广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65

本文件印发30日内,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

20226月底前

66

20226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市政府办公室

20226月底前

67

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2022年底前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