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办发〔2022〕8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乡村小型样板水库的通知》、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全覆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市进行了积极实践,理顺了工程产权,改善了小型水库管理面貌。本次示范县创建工作旨在促进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进一步落实,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通过小型水库样板县创建,建立健全适应我市县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推进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可靠运行,效益充分发挥,形象面貌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
2.落实管护范围,明确管护主体。按照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乡村小型样板水库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市政府负总责、镇级政府履行属地管护责任的要求,在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效益发挥、工程面貌、群众满意、人水和谐等方面进一步取得显著成效,发挥样板水库在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中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全省小型水库管理样板。我市现有小型水库16座,其中小(1)型4座,小(2)型12座。户主东、虎山2座小(1)型水库按照“以大带小”模式由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其他小型水库按属地原则采用“区域集中管护”模式,白果河等9座水库由东郭镇人民政府、冯庄西等2座水库由龙阳镇人民政府和沈井等3座水库由羊庄镇人民政府进行集中管理(见附见2)。各小型水库管理单位为小型水库的具体管护主体(可委托第三方负责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对小型水库安全负责,承担水库管护任务,配备人员和管护设施。市级管理的小型水库,所有权、使用权归滕州市人民政府;镇级管理的小型水库所有权归属地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承包人或农村集体;市城乡水务局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对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指导。
我市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均已划定并经市政府公告。水库管理单位要组织实施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清除,违法行为全部取缔。
3.落实安全责任。小型水库防汛和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座水库分别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负责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作为水库的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水库工程和运行情况,指挥防洪抢险与群众转移等;技术责任人是水库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等;巡查责任人要按照水库巡查范围、路线、时间、频次、重点等要求做好水库巡查、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等。
(二)建立管理科学、履职尽责的工程监管体系
1.落实小型水库注册登记制度。按照《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管理单位完善辖区内小型水库注册登记信息,特别是要及时更新除险加固完成后的小型水库数据,确保注册登记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全面。
2.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坚持“当年到期、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保病险水库“动态清零”。水库管理单位为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组织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3.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标准,结合滕州市城乡水务局《滕州市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滕水字[2020]10号)对水库的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管护经费分配挂钩,体现奖优罚劣,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规范“一库一档”管理。各水库管理单位逐库落实“一职责、七制度”档案资料,分别是管护人员岗位职责、巡视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调度运用制度、险情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闸阀操作制度、雨水情测报制度等。为方便档案资料查阅,按要求建立水库管理档案,并在水库管理单位集中存放。档案内容为工程技术档案、除险加固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维修养护档案、工作考核档案。
(三)建立管护高效、维护有力的工程养护体系
1.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承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小型水库具体管理单位选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保洁管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外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化管护模式,市城乡水务局进行监督指导。
2.落实管理人员。按照小(1)型水库2名,小(2)型水库1名的原则,配备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专职管理员要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缠访(包括网络及信件投诉)等行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专职管理员签定《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书》,报市城乡水务局备案。
(四)建立设施健全、调度规范的工程运行体系
1.强化水库调度运用。各水库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库“三个重点环节”,根据每座水库的实际情况编制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批。管理单位按照批复后的方案、预案管理使用好水库,严禁违规调水、蓄水等现象。同时,要做好水库防汛演练,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落实防汛队伍。
2.健全管理设施设备。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观测、照明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及镰刀、锄头、铁锨等日常维护工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和涉及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建立改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结果纳入对镇街的2022年度综合考核,确保改革稳步实施。市财政、城乡水务等部门要在加大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对改革成效较好的镇街在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的镇街,要减少项目资金扶持,并予以通报。
(三)创新探索,健全机制。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管理模式进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交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
附件:1.滕州市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滕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单位一览表
附件1
滕州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翠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孙彦民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桥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陈伟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荆 震 市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主任
赵 波 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孙 然 东郭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明君 羊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文琦 龙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滕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单位一览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所在镇街 |
所在位置 |
水库类型 |
水库管理单位 |
1 |
户主东水库 |
东郭镇 |
上户主村东北 |
小(1) |
滕州市水库 管理服务中心 |
2 |
虎山水库 |
木石镇 |
后安村北 |
小(1) | |
3 |
羊山水库 |
羊庄镇 |
羊山村北 |
小(1) |
羊庄镇人民政府 |
4 |
沈井水库 |
羊庄镇 |
沈井村北 |
小(1) | |
5 |
洪村水库 |
羊庄镇 |
洪村村西南 |
小(2) | |
6 |
冯庄西水库 |
龙阳镇 |
冯庄村西 |
小(2) |
龙阳镇人民政府 |
7 |
冯庄北水库 |
龙阳镇 |
冯庄村北 |
小(2) | |
8 |
牛皮岭水库 |
东郭镇 |
牛皮岭村东北 |
小(2) |
东郭镇人民政府 |
9 |
白果河水库 |
东郭镇 |
白河村东北 |
小(2) | |
10 |
东高庄水库 |
东郭镇 |
东高庄村北 |
小(2) | |
11 |
蒋庄水库 |
东郭镇 |
蒋庄村北 |
小(2) | |
12 |
石湾水库 |
东郭镇 |
瓦峪东北岭村东 |
小(2) | |
13 |
石羊山水库 |
东郭镇 |
石羊山村北 |
小(2) | |
14 |
黄庄水库 |
东郭镇 |
黄庄村东北 |
小(2) | |
15 |
瓦峪东水库 |
东郭镇 |
瓦峪东村东 |
小(2) | |
16 |
夏庄水库 |
东郭镇 |
北夏庄村北 |
小(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