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发〔2021〕1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滕政发〔2021〕11号
为全面深入实施全市金融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聚焦聚力攻坚任务目标,优化金融融资服务,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针对企业贷款担保中普遍存在的抵押物评估价值偏低、担保物不足等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土地评估指导价格。根据土地等级、土地指标、税费、成交案例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土地增值效应,出台城区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见附件),专项供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贷款融资企业参考使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协调评估机构按城区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各组成要素上限,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责任单位:辖区银行机构)
二、提高贷款抵押率。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首次贷款抵押率,综合考虑经营状况、资信程度、贷款期限和资产评估等因素,原则上按上限执行。重点支持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高铁新区、墨子科创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园区项目土地抵押率原则上达到70%。(责任单位:辖区银行机构)
三、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将企业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承包经营权、股权、设备等动产纳入抵(质)押物登记范围的业务,盘活企业无形资产,切实帮助企业提高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辖区银行机构)企业融资时以动产作为抵(质)押物,银行不得拒绝。(责任单位:辖区银行机构)
四、做强要素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实施投贷联动模式,鼓励产业基金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企业评估,互动式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辖区银行机构)鼓励辖区各融资担保公司拓展业务,扩大担保物范围,充分利用已抵押物的剩余价值作为担保物,为企业提供担保,协调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责任单位:各融资担保公司,辖区银行机构)发挥应急转贷公司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实现转贷续贷。(责任单位:各应急转贷公司,辖区银行机构)
五、加大信用类贷款投放。探索扩大信用类融资投放手段,重点支持主板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增加纯信用贷款授信投放,支持加大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四板挂牌企业的授信额度。利用好科技贷、人才贷等各类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人才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最大化发挥好特色金融产品效益。(责任单位:各应急转贷公司,辖区银行机构)
六、明确重点支持范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省、枣庄市及我市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支持“两高四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依据亩均效益分类评级系统,对A类重点企业定期推送银行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七、强化激励考核措施。将银行金融机构提高企业土地评估价值和抵押率、扩大企业抵押担保范围的实绩,作为银行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加分项,激发金融部门活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的重要参考,依据结果定期调整财政性存款存放,做到存款规模与贡献额度相匹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金融纾困服务专班,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政策落实和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发现,立即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滕州支行等)
本办法自2021年9月26日起试行,到2023年9月25日止,试行期两年,期满经评估完善后正式发布施行。
附件:城区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城区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
单位:万元/亩
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基准地价 |
30 |
26 |
24 |
耕地占用税 |
2 |
2 |
2 |
土地指标 |
30 |
30 |
30 |
耕地开垦费 |
5 |
5 |
5 |
合计 |
67 |
63 |
61 |
备注:
1.基准地价是指土地利用总规确定范围内,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政府确定的土地区域平均价格。
2.本城区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仅限于工业用地抵押评估使用。城区外工业用地抵押融资评估综合指导价参照以上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