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9〕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
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活动原则
(一)突出主题。要坚持弘扬“复议为民”的宗旨,围绕行政复议制度的独特优势和功能作用,突出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良好效果这一主题。
(二)讲求实效。要注重实际效果,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同感。
(三)隆重简朴。各镇街、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防止盲目追求排场、铺张浪费,确保活动既隆重热烈又简朴节约。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习行政复议法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活动期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二)开展宣传进机关活动。凡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均要在户外悬挂行政复议法宣传横幅或播放电子屏,在宣传栏内张贴行政复议法宣传内容。
(三)开展宣传进网络活动。在本镇街、部门门户网站设置宣传浮窗或者滚动flash,刊载行政复议法及知识问答、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等材料。有条件的镇街、部门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结合普法新动态,普及行政复议法知识,增强宣传效果。
(四)开展宣传进基层活动。举行街头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农村集市等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使行政复议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行政复议工作的正确施行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各项行政措施能否真正利惠于民,各镇街、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强活动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活动,营造活动氛围,切实保证工作的力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情况,不仅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相关知识,还要宣传老百姓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例,切实保证各项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镇街、部门要将开展活动的阶段性动态、做法、效果等相关资料、图片、视频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复议和应诉科(市政务中心A636)。电子邮箱:fzb5536501@163.com,联系人:何琪,联系电话:588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