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滕政发〔2018〕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精神,按照枣庄市有关要求,经第18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市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0项,其中取消25项、增加7项、整合优化8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对取消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增加的事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纳入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确保审批和执法合理、规范;相关事项涉及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修改。今后,要进一步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合法性、准确性、权威性。
附件:2018年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2018年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
实施机关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调整决定 |
备注 |
一、取消行政权力25项 | |||||
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企业集团登记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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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续展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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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取消 |
|
4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浮桥渡运企业设立审批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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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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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违反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处罚 |
取消 |
|
7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处罚 |
取消 |
|
8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扩大频率使用范围或改变用途,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违反规定擅自生产、销售、设置或者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等的处罚 |
取消 |
|
9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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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其他仪器、装置,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的处罚 |
取消 |
|
11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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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批准,建立卫星通信网的,设置使用地球站的,重新启用已办理注销手续的地球站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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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擅自改变卫星通信网使用的卫星、频率、极化、传输带宽或者通信覆盖范围的,擅自改变地球站的站址、频率、极化、发射特性或者所使用的卫星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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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获准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单位向未办理地球站设置审批手续的用户提供卫星信道(另有规定除外)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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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设置使用卫星移动通信系统车载终端、固定终端、便携式终端和手持机,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电台执照的,变更已经领取电台执照的陆地移动地球站的设备或者使用人的,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换领电台执照的处罚 |
取消 |
|
16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设置使用地球站的处罚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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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与业余电台、电台执照有关违法活动的处罚 |
取消 |
|
18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强制 |
关闭、查封、暂扣或者拆除无线电相关设备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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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强制 |
采取行政、技术手段予以制止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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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强制 |
限制或者禁止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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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征收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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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政许可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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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县属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
取消 |
属于“申请政府定(调)价项目”子项 |
24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区(市)属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基本,预防性体检费 |
取消 | |
25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区(市)属及以下政府投资的文化体育设施收费 |
取消 | |
二、增加行政权力7项 | |||||
1 |
市农业局 |
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 |
增加 |
|
2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 |
增加 |
属于“申请政府定(调)价项目”子项 |
3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国有单位投资建设和购置的设施等)且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 |
增加 | |
4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其他权力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增加 |
|
5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其他权力 |
食品小餐饮登记 |
增加 |
|
6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其他权力 |
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 |
增加 |
|
7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其他权力 |
医疗机构义诊备案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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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优化行政权力8项 | |||||
1 |
市农业局 |
行政许可 |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核) |
整合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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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农业局 |
行政许可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审核) | ||
3 |
市残联 |
行政许可 |
残疾人证核发 |
调整为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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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
调整优化为“调整供水价格(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价格)” |
属于“申请政府定(调)价项目”子项 |
5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调整城市公交汽车票价 |
调整优化为“调整城市公交(含城际、城乡公交)票价” |
属于“申请政府定(调)价项目”子项 |
6 |
市物价局 |
其他权力 |
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
调整优化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 |
属于“申请政府定(调)价项目”子项 |
7 |
市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审核) |
整合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
|
8 |
市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