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2017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的通知
滕政发〔2017〕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年度农村改厕任务目标,现就全面做好2017年度农村改厕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17年全年完成农村改厕任务56500户(各镇具体任务明细见附表),力争年内1—2个镇提前完成2017、2018年两年改造任务,率先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为全市改厕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二、重点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等各项惠民惠农工程,按照“连片治理、集中发力”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安排会议部署、招标厕具、人员培训、施工安装、技术指导、督导巡查、质量验收等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分解任务到村、到户,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逐月设定完工率目标,强化督导检查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抓住省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100元改厕补助资金的政策机遇,统筹考虑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工作。
二是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各镇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确保质量”的要求,合理选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模式。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一体式三格化粪池厕所,鼓励配套建设或修缮排污管网,做到封闭、通畅、防渗并集中进行再次降解。在整村连片规划较好、风貌环境较美的村庄,鼓励推广使用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相结合的模式。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和节水型厕所。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鼓励配套建设或修缮排污管网。各镇要充分考虑群众长远需求,超前谋划,解决农村改厕污水排放问题。基础条件较好的镇村,统筹考虑农村改厕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或修缮,基本做到雨污分流。
四是抓好招标采购。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对改厕厕具、管网及施工由各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本地企业的产品及施工队伍。严禁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根据改造任务合理设定中标企业数量,避免出现因企业数量少、生产能力有限而导致供货不及时现象。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强制性要求、《一体式三格化粪池(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DB37/T2792)标准,采购的三格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全面采用高压节水型冲水设备(单次冲水量应低于0.4升)。严格要求中标企业履行合同提供合格厕具产品,严厉查处以次充好、缩减容积、减小壁厚等降低质量标准行为。
五是加强厕具质量管理。建立厕具检验制度,化粪池、管材、便器、冲水装置等进入现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等,各部件密封性可通过闭水法进行检测。履行质量检验程序,做到谁验货谁负责,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责令企业及时退换产品。
六是坚持规范施工。各镇招标选择的施工队伍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整村施工,严格遵循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5062-2016),抓好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卫生洁具与化粪池安装等环节,应在化粪池的检查口、清掏口配套安装井筒,并加盖密封盖,上平面应高于地坪100mm以上,确保化粪池埋深达标、排气管安装到位、施工作业面硬化、整体有效防冻。要建立逐户施工记录台账、改厕农户信息台账,组织施工队伍、人员进行规范化施工技术培训,至少选取两个规范化施工示范村进行现场观摩示范。
七是严格竣工验收。整村改厕完成后,在村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由镇负责统一组织逐户验收,严格执行《农村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销号一个村。可采取争创农村改厕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推树典型、评先树优、示范引领,充分调动村、户工作积极性。市里将适时开展农村改厕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同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镇按不低于50%的村、不低于5%的改厕户数进行暗访抽验。
八是建立后续运行管理机制。各镇要做好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结合工作,采取粪渣收集清运市场化运作、社会资本建设有机肥厂资源化利用等方式,确保改造后厕所长期正常运行使用。要按区域成立农厕服务站,组建专业队伍,制定维修服务制度,负责周边村庄所有厕所维修、清掏等工作。要严格要求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保修期内对厕具进行定期检查、管护和维修。要制定并在明显位置张贴简单易懂的厕所使用明白纸,同步告知农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做到领导到位,支持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原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各镇要积极抓住上级出台利好政策的机遇,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要积极回馈群众意愿需求,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矛盾问题;要提高村级积极性;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抓住关键人、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改厕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是科学谋划工作。各镇要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认定办法>的通知》(鲁建村函〔2017〕1号)要求,在完成2017年任务的基础上,对照镇域内所有农户“90%以上覆盖率、90%以上群众满意度”的全覆盖标准,进一步细致测算全部需改厕户数,必要时及时调整任务目标,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抓住省财政“应改尽改、早干早补、不干不补”的资金激励政策,设立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力争年内提前实现全覆盖目标。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滕政发〔2016〕9号)工作安排,为提高各镇改厕积极性,按时完成改厕任务,滕州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完成2017年度改厕任务的镇验收合格后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户再给予100元奖励。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要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探索建立镇、村改厕微信群等多渠道监管模式,施工过程中及时上传改厕农户信息、改厕施工现场照片,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市里将加大日常督导巡查力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对各镇改厕工作进行跟踪调度督导,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督查。从2017年3月份起对各镇农村改厕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每月通报各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完工率排名,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存在严重问题的,市政府将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请各镇将年度工作计划于3月17日前报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年度计划表
3.山东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认定办法》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
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 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邢 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 维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梁兴启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王正平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李文阁 市法制办主任
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印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魏 超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秋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玉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长瑞 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李广耀 市农业局局长
奚修志 市商务局局长
贾福军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修常 市审计局局长
孔凡臣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姜广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蔡成奎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刘玉洋 市规划局局长
李体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永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鹏 鲍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彦民 滨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波 柴胡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曰海 东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凡锋 东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 晖 大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金安 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亚娟 洪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夏 香 界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慎平 级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美林 姜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慎龙 龙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炜 木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樊晓阳 南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家鹤 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强 羊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尹亚东 张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朱秋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永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
滕州市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年度计划表 | ||||||||
| ||||||||
镇名称 |
镇域总户数(户) |
镇自报未来五年撤并、搬迁户数(户) |
镇自报农户自行改厕户数(户) |
已改厕及需改厕户数(户) |
截止2018年底计划改厕完成总户数(户)9=5+6+7+8 | |||
2015年试点已改厕户数(户) |
2016年已改厕户数(户) |
2017年计划改厕户数(户) |
2018年计划改厕户数(户)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鲍沟镇 |
20476 |
181 |
488 |
230 |
2334 |
5028 |
4097 |
11689 |
滨湖镇 |
29903 |
4034 |
1099 |
123 |
5297 |
6689 |
4394 |
16503 |
柴胡店镇 |
8205 |
668 |
0 |
60 |
552 |
1880 |
2029 |
4521 |
东郭镇 |
28000 |
5000 |
5000 |
200 |
2800 |
3000 |
3260 |
9260 |
东沙河镇 |
14773 |
5256 |
724 |
100 |
735 |
3060 |
3106 |
7001 |
大坞镇 |
16156 |
0 |
2675 |
134 |
3704 |
1825 |
1772 |
7435 |
官桥镇 |
23400 |
0 |
5000 |
70 |
3000 |
3340 |
3300 |
9710 |
洪绪镇 |
9062 |
1812 |
1810 |
280 |
697 |
1559 |
1579 |
4115 |
镇名称 |
镇域总户数(户) |
镇自报未来五年撤并、搬迁户数(户) |
镇自报农户自行改厕户数(户) |
已改厕及需改厕户数(户) |
截止2018年底计划改厕完成总户数(户)9=5+6+7+8 | |||
2015年试点已改厕户数(户) |
2016年已改厕户数(户) |
2017年计划改厕户数(户) |
2018年计划改厕户数(户)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界河镇 |
15000 |
800 |
750 |
52 |
2800 |
2463 |
2565 |
7880 |
级索镇 |
16000 |
4000 |
0 |
660 |
1000 |
3870 |
4270 |
9800 |
姜屯镇 |
21108 |
904 |
2100 |
919 |
4940 |
3790 |
3725 |
13374 |
龙阳镇 |
19510 |
0 |
3000 |
160 |
1600 |
3670 |
3752 |
9182 |
木石镇 |
10316 |
3685 |
1658 |
150 |
1700 |
662 |
753 |
3265 |
南沙河镇 |
11648 |
269 |
299 |
0 |
2018 |
2722 |
3465 |
8205 |
西岗镇 |
22014 |
5225 |
0 |
228 |
5520 |
3980 |
4282 |
14010 |
羊庄镇 |
15600 |
152 |
120 |
0 |
950 |
3064 |
5134 |
9148 |
张汪镇 |
21457 |
0 |
300 |
0 |
560 |
5898 |
6117 |
12575 |
合 计 |
302628 |
31986 |
25023 |
3366 |
40207 |
56500 |
57600 |
157673 |
附件3
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
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0号)和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电视会议精神,客观反映和评价各县(市、区)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全省有改厕任务的县(市、区)(包含各类开发区)。
二、认定内容及组织
认定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组织管理、宣传发动、技术指导、资金使用、厕具采购、建设质量、改造数量、档案资料、运行管护、群众满意情况等内容。
认定组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审核以设区市为主进行,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资料审查和暗访形式予以认定。
三、认定标准
县(市、区)范围内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户户数占县域全部农户总户数90%(含)以上,同时群众改厕满意度达90%(含)以上,即认定达到全覆盖县(市、区)标准。
四、认定程序
(一)认定步骤
设区市按以下程序对所辖县(市、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情况进行审核。
1.县(市、区)申请。符合审核认定标准的县(市、区),书面向设区市农村改厕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审核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1)。
2.市级审核。设区市农村改厕联席会议(或工作协同推进机构)可采取实地查看、查验资料、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县级是否达到全覆盖标准进行审核,并填写县(市、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审核表(见附件2)。审核具体方式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但必须把暗访抽查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审核重要环节。抽取村庄应覆盖县(市、区)内全部乡镇,抽验农户数量应不少于县域农户总数的5%。
3.结果上报。设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的县(市、区)名单、审核表、县级申请资料一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报时间为每个季度末月最后一周。
(二)认定程序
1.资料审核。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审核表、县级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现场暗访。委托第三方就农户改厕数量、改厕类型、使用效果、管理维护、群众满意等情况进行暗访调查,暗访数量不少于县域农户总数的1%,暗访范围覆盖县域全部乡镇。
3.认定公布。达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标准的,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结果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的,定期公布。
未通过省级认定的县(市、区),应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经设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业务主管部门)确认达标后,随下一批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
五、组织实施
1.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审核认定整体工作由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2.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审核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在全省通报批评。
联 系 人:孔令华 电话(传真):0531-87080859
电子邮箱:sdjsklh@126.com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附件: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申请材料
2.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审核表
附件1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原件及复印件都可,需体现以下七项内容,采用简易装订印刷,不得过度包装。
一、政策文件
1.县级出台本地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意见或实施方案文件;
2.县级建立本地区农村改厕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推进机制文件;
3.县级建立改厕社会化管护机制文件。
二、宣传发动
县级农村改厕宣传发动资料(可附报刊、宣传标语、照片等)。
三、资金补助
县级资金配套文件;
县级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
县级改厕奖补资金拨付凭证。
四、厕具采购
改厕招标资料;
提供采购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卫生要求,有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注: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材料可参照《关于报送2016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考核验收资料的补充通知》三种方式(选其一)准备。
五、质量控制
1.县级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2.县级进行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证明(可提供巡查监督台账等文件);
3.施工队伍具备相应资质,或施工人员经过培训证明材料(培训通知或照片);
4.改厕逐户验收归档资料。
注:改厕逐户验收归档资料可参照《关于报送2016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考核验收资料的补充通知》三种方式(选其一)准备。
六、改厕数量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情况表
市 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情况表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村户籍情况 |
实际常住户数 |
已改厕户数(户) |
改厕模式 |
改厕时间 |
备注 | |||||||
户数(户) |
人口数(人) |
户数(户) |
人口数(人) |
三格式(户) |
双瓮式(户) |
水冲式(户) |
粪尿分集式(户) |
三联沼气池式(户) |
双坑交替式(户) | ||||||
1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七、其他
1.县级改厕经验在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报道证明材料;
2.县级或县域内50%以上乡镇建立并有效实施后续管护机制证明材料。
附件2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
审核表
基本情况 | |
县(市、区)有乡镇 个,行政村 个,村庄居住户数 户,户籍户数 户。2016年之前已改厕户数 户,2016年以来改厕户数 户。 | |
市级暗访情况 | |
共分 组,抽查了 县(市、区) 个乡镇、 个村庄的 户,占改厕总户数的 %。抽查农户中已完成改厕 户,未进行改厕 户,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达到90%的全覆盖认定标准。开展满意度调查 户,群众满意度为 %。 | |
结 论 |
经我市审核,认为 县(市、区)达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县(市、区)认定标准要求。 设区市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