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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6-00372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1-25 发布日期 2026-02-02
发文机关 龙泉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龙发〔2026〕4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龙泉街道工作委员会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滕龙发〔2026〕4号 

各片区、村(社区)、网格党支部,机关各科室,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压实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街道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依据街道领导干部分工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印发《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1.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职责。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全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负总责。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研究和解决本街道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2.分管应急工作领导的职责。协助街道主要领导分管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监督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

3.其他领导干部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及帮包片区的安全职责负具体领导责任。主要职责:组织分管的部门(行业领域)及帮包片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月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及帮包片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及时研究并汇报安全生产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具体责任范围

党  琪:党工委书记

作为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张维维: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作为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安排党政联席会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办事处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推动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主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对分管的财政所、税务分局、审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李  敏:人大工作室主任、总工会主席、关工委主任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查保促”活动,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分管的征收拆迁工作中的安全职责负具体领导责任。

对分管的人大办公室、总工会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征收拆迁办公室和帮包的弘道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徐伯朝: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征收拆迁、城建、规划、道路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征收拆迁办公室、城建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自然资源所和帮包的东城片区的安全工作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师奉黎:人大工作室副主任、总工会副主席、关工委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人大工作室、总工会、关工委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人大办公室、总工会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和帮包的文昌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刘  梅:二级主任科员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教育、科协、红十字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联合学区、科协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和帮包的董村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朱述礼:二级主任科员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征收拆迁工作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生态环境办公室和帮包的文昌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李维东: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办事处主任统筹推进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小组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工作汇报,调度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制定年度安全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应急管理、消防、征收拆迁、城建、规划、道路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征收拆迁办公室、城建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和帮包的滨江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王  腾: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枣庄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群团等领域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对分管的宣传科、机要科、文旅体办公室、团工委、妇联和帮包的万达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彭海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统战委员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民政、残联、武装、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抢险救灾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武装部、统战科、“枣解决·枣满意”诉求办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和帮包的善国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马  迪:党工委委员、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

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监察责任,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予以责任追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对分管的纪工委办公室、派出监察室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联系东城片区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燕传广: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考核纳入街道综合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党建、编制、人才、综合考核、老干部、关工委、社会工作、督查、调研、改革、档案管理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党建、编制、人才、综合考核、老干部、关工委、社会工作、督查、调研、改革、档案管理和帮包的龙泉苑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任峰峰:办事处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信访维稳、物业、社区建设、综合执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物业办公室、环卫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维稳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龙泉执法中队、交警四中队、交警一中队、交管所和帮包的东城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褚  瑞:办事处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工信、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统计、金融、综合治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商务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综合治税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场监管所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梁  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督促、指导、协调各办公室、街直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应急值班,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的记录、通知和备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车辆、物资保障工作。

袁  沐: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绿化、水务、防汛抗旱、山水林田大会战、乡村振兴、供电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农业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供电站和帮包的董村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田思磊: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对协管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安全工作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倪召喜: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化解安全生产方面的信访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

对分管的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和帮包的东新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郭  晨: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做好生态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物业、综合执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生态环境办公室、文旅体办公室、物业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龙泉执法中队、环卫办公室、交管所、交警四中队、交警一中队和帮包的文昌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张殿彤: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和帮包的东城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马卉茹: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章管理、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农村经济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做好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便民(公章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和帮包的和谐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牛广浩: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分管做好工信、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统计、金融、综合治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商务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综合治税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和帮包的和谐片区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韩典碧: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

协助分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会同居和行业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落实,重点企业半年至少检查一遍;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对分管的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和帮包的万达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张志英:便民服务中心干部(副科级)

协助分管做好征收拆迁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帮包的东新片区的安全工作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刘长冉: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协助分管做好金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综合治税办公室和帮包的董村片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杨冰冰: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协助分管做好工信、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统计、金融、综合治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分管的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商务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综合治税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场监管所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关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几点要求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干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级各部门也要严格按照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落实好安全责任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街道领导干部每月要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片区(社区)、居的主要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月要亲自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

2.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3.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久拖不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督促抓好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4.如因工作需要街道领导干部人事变动、分工调整,按照党工委调整后的分工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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