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81/2025-0085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成文日期 | 2025-10-20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
| 发文机关 | 柴胡店镇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柴发〔2025〕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柴胡店镇委员会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柴发〔2025〕35号
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各党总支、村:
为切实做好全镇“三秋”安全生产,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区域、全时段、全过程防控,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全面清理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处的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二、时间安排
“三秋”集中禁烧期为9月22日起。集中禁烧期时长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集中禁烧期结束后,转入全年禁烧期。禁烧期间各党总支、各村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三、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党总支为秸秆禁烧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抓好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浓厚氛围,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宣传车、村级喇叭不间断宣传,结合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干群防火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社会责任。同时,镇督导组要对禁烧氛围营造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对宣传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各党总支、村防火点分布图及对应人员值守表,务必于9月29日上午12点前以总支为单位收集后交到农业岗。督导组要严格督导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并进行通报,出现问题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坚持“技控+人防”工作思路,采取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实时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各党总支、村要高标准搭设防火棚,每个村根据地块分布,科学合理设置防火棚,每个防火棚至少固定2名防火队员,配有必要桌椅床、照明设施和灭火工具,要悬挂防火点分布图(注明带班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所包地块等),坚持24小时昼夜值守,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部位,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一早一晚和就餐期间出现监管空档,确保禁烧责任落到实处。要开展技术禁烧,全面推行“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耕深松整地—小麦精量播种”秋季一条龙作业模式,对山坡、边角及小型田块,积极推行小型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等作业,要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三)强化三秋服务保障。要做好“秋收、秋种、秋管”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农技等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让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农技、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田技术指导,加强农机作业安全监管;农业、生态环保、应急、综治、信访、林业、派出所等部门要突出抓好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山林防火、社会治安等工作;执法中队要抓好主干道路的巡查、清理,坚决杜绝打场晒粮行为;道路环卫等部门要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财政所要提供“三秋”生产资金保障;宣传信息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三秋”工作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抓农机安全生产。夯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守住农机安全生产底线。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抓好农机安全宣传,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狠抓农机安全执法及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主动作为,联合组织检查力量,严查违法违规车辆,坚决防止机械“带病作业”。增强农机安全应急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报送农机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谎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杜绝发生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抓好农机安全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情况,农机合作社和农户拥有的机械安全情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五)加强田间技术指导。为全面提升小麦单产,奠定丰收基础,今年秋种工作需紧紧围绕“大面积单产提升”目标,重点落实“精细整地、种子处理、精准施肥、适期晚播、宽幅精播、播前播后双镇压”六大核心技术,通过全面提升播种质量,确保一播全苗,夯实小麦高产丰收基础。
(六)做好秸秆集中清运。要深入开展秸秆清理清运行动,对于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各党总支、村要组织彻底清理清运,设置堆放点集中有序堆放,禁止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两侧等处随意堆放,坚决禁止秸秆进村。涉及高铁、高速、京沪铁路沿线区域,所辖党总支、村要重点安排部署,加大巡查及清理力度,严禁堆放秸秆,若发现有堆放秸秆的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五、考核奖惩
(一)严格组织验收。“三秋”生产结束后,各党总支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可向镇农业岗书面申请验收,经镇工作组验收,对于无火情、秸秆还田率高、秸秆清运彻底的村,达到验收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的党总支和村,可转为全年禁烧、日常监管。
(二)严惩第一把火。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村(根据国家卫星监控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巡查督导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党委、政府将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在现场公开检讨,对所属党总支、村及涉及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帮包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构成全市第一把火的村,扣发帮包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帮包总支领导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党总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给予停职,并对所属党总支、村给予“一票否决”。
(三)落实处罚措施。凡在“三秋”期间出现火情的,根据国家卫星监控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督导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村出现一次火情的:对所属党总支、村及涉及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帮包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村出现两次火情及以上的:扣发帮包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责令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总支书记、村干部党纪或政务处分,并对所属党总支、村给予“一票否决”。
凡被市督导组发现1起火情或被卫星监控到火点1个,按照以上“村出现两次火情及以上”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理;凡被市督导组发现2起火情或被卫星监控到火点2个及以上,按照以上“构成全市第一把火”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四)实行责任追究。要严肃“三秋”工作纪律,凡被各级督导组发现村级防火棚防火人员空岗、睡岗、醉岗、擅自离岗的;及在主干道路(府前路、柴张路、BRT路、柴羊路、滕薛路、河滨路、梨园路、青龙绿道、柴井路、京台高速及京沪铁路沿线等)出现打场晒粮的,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在“三秋”期间,镇督导组要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和频次,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如发现着火点隐瞒不报,将对督导组成员进行追责问责(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等)。
中共柴胡店镇委员会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文件文字版:
2025柴胡店镇三秋秸秆禁烧工作意见(2).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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