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5-006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发文机关 | 洪绪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洪政发〔2025〕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洪政发〔2025〕4号
洪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洪绪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
通知
各社区党委(党总支)、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各学校、厂企:
《洪绪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洪绪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洪绪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慈善事业政策法规,本着倡导人际友善、互帮互助的原则,以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宗旨,积极宣传慈善理念,广泛募集慈善资金,大力实施慈善救助,高效发展慈善事业,构建良好行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呼吁、引导、支持广大爱心人士、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按照枣庄、滕州两级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202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解困,履行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行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广泛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奉献一片爱心,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关爱弱势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增强公民慈善意识,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幸福新洪绪贡献力量。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公开透明。
三、捐赠对象
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个体工商户、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款标准
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各类企业捐赠不少于1天的利润。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五、捐赠时间
从2025年7月21日至8月21日,为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时间。此外,镇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常年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
六、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企业可依据鲁财税〔2022〕4号文件进行结算。
七、募集善款的接收、管理与使用
镇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接收捐赠的善款,做到随时接收,认真登记,张榜公示、公开透明。除上交市慈善总会20%作为全市救助统筹金之外,其余部分作为本镇的慈善资金,用于“扶贫、助学、助医、助残、助孤、救灾”等救助活动。
八、搞好宣传发动
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慈善一日捐”的重大意义,宣传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善人善举和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慈善捐助热情,营造“人人可慈善”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募捐活动的深入开展。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程同志任组长,赵丽丽任副组长,相关岗位主管为成员的洪绪镇“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事务岗,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慈善合力,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级党员干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带头捐款,引导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慈善活动,使捐赠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洪绪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文件PDF版:
洪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绪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文件附件:
洪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绪镇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