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5-00432 |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发文机关 | 官桥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官发〔2025〕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官桥镇委员会
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三夏安全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镇三夏安全生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平安生态官桥建设,根据省、市两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严禁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堆放农作物秸秆;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稳定在98%以上;推广高质量播种、低损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等机械化技术,有水浇条件的地块及时播种、适时灌溉,无水浇条件的地块尽可能开展机械破茬(灭茬)作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召开会议、张贴《禁烧公告》、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悬挂过路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手机微信群发秸秆禁烧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社会责任。
(二)强化技术禁烧。全面推行小麦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小麦破茬(灭茬)——玉米直播(清茬、施肥、精量播种)夏季“一条龙”作业模式。充分发挥我镇现有机械和外地跨区作业机械作用,实施小麦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破茬等作业。对有水浇条件的麦田,大力推广玉米清茬播种一体机,做到收割、播种、灌溉一环扣一环,无缝衔接。对没有水浇条件的麦田,及时破茬(灭茬),适时播种,收割、破茬、播种要紧密衔接。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扩大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注重农机农艺措施相结合,大力推广机械细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加快以秸秆为原料的秸秆青贮、黄贮、成型燃料、打捆直燃、可降解农膜等产品转化;支持秸秆收储站点建设,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收集储运综合服务。对于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实行集中有序堆放。秸秆集中堆放点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
(四)落实禁烧责任。落实“五定”(定人员、地块、职责、时间、要求)措施。每个村根据地块分布,每200亩设置1处防火点,每村设置3—5处,每个党总支不少于20处。每个防火点明确3—5名固定防火队员,并配齐配全扫帚、铁锨、水桶等防火工具,实行24小时昼夜值守。要重点防范交界地带,采取重点监控、重兵把守,加强联络、联防联抗,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应急反应机制,由应急办、武装部、综合执法办、执法中队、环保所、环卫所等部门牵头,成立应急分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问题。
(五)加强秸秆清理清运。深入开展秸秆清理清运活动, 清理清运达到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村内净的“六净”标准,从源头上解决村民随意堆放秸秆和焚烧秸秆的问题,切实杜绝秸秆进村,巩固好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六)加大执法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片区巡逻执法,配合生产技术督导组严厉打击拦截强带收割机和强行收割等行为。加大田间纵火打击力度,对田间纵火焚烧秸秆的,一经发现,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理;对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上报公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烧死烧伤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奖惩机制
(一)凡被国家卫星监测火点通报或市禁烧督导组巡查火情通报第一把火的,所在党总支书记、包总支领导干部全镇通报批评。造成镇风险金损失的,由责任村和相关责任人全额负担。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有关责任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
(二)严肃纪律,严格督导考核。督查组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禁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三夏防火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要实行限时见面式督导,发现脱岗的,全镇通报批评
(三)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党总支、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年终奖惩、评先树优相结合;对不发生火情的党总支、村优先评先树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按照党委分工,牵头抓好三夏相关工作。各党总支、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带班以及督查、巡逻制度,努力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证我镇三夏期间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二)实行秸秆集中堆放和集中验收制度。对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要利用村内外空闲地、废弃地实行集中堆放,并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人。集中禁烧期结束后,各党总支、村自验达到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村内净“六净”要求的,可书面向镇提出验收申请,由镇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转为全年禁烧日常监督,对验收不合格的,通报责令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三)严格督导考核。三夏督查组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三夏期间责任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各单位部门禁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三夏防火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要实行限时见面式督导,发现脱岗的,全镇通报批评。同时,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党总支、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年终奖惩、评先树优相结合,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监管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参照滕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诫勉谈话、党内或行政警告等处分。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