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推送 > 镇街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279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发文机关 张汪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张安发〔2024〕6号 有效性 有效


张汪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张安发〔2024〕6号

关于印发《张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党总支、村,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张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汪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张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枣庄、滕州两级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持续深化“四项整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一系列创新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镇力争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四个转型”。

——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各党总支、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风险防控手段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聚力实施九大行动四项整治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市局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024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进行培训,确保实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落实。利用各类学习平台,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形式,引导企业主动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家解读,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并纳入企业“晨会”必学内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深刻了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内涵及依据,确保准确判定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加大支撑保障力度,用好危化品等领域高水平技术机构服务,不断健全“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严执法”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实行“监管人员+安全专家+企业负责人”现场核验、三方确认模式,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集中共享。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倒查追究事故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规定启动刑事调查;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按规定提级调查。通过对事故企业的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倒逼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7.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使用力度。2024年底前,推广应用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广应用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危化品、重点工贸行业全量纳入电力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范围。

8.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大力推进危化品领域精细监管工程、工贸行业固本提升工程、安全监管精准执法工程,把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基础。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2024年底前,组织对2021年以来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2025年6月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2026年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

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9.落实重点区域部位工程治理措施。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4年底前,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6月底前,基本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底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处置;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等险要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0.规范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危化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对于发现持假证的违法行为,一律开展延伸调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配合,发现制贩假证等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查清证件源头,强化行刑衔接。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2026年底前,全面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11.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效。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每年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实施轮岗培训。广泛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危化品、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的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化品重点企业人员各项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其它七类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6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深入落实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将企业真实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隐患闭环清零等作为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必要条件,切实推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诊断制度落实、应急能力提升相结合。2024年,组织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2025年,组织贯彻落实危化品、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规范;2026年,组织贯彻落实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以及新修订的指导书、评估标准等制度文件,2026年底前,推动相关行业实行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各行业大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并严格落实。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底前,金属冶炼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4.聚焦排查重点精准严格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贯彻执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制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5.优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综合统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24年底前,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和委托、派驻执法试点。

16.加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

17.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充分发挥公告牌、“吹哨人”作用,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4年底前,抓好新修订《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办法》集中宣传贯彻。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提高举报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2026年底前,细化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各个环节,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七)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18.强化提升应急预案质效。聚焦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在前期全面完成预案编修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实用、好用原则,2024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镇级预案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或行动方案,细化职责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确定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提升预案简便性、实用性。把企业预案管理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实际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突出化工、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现场方案,落实先期处置措施。开展预案管理示范企业培育。

19.着力提升实战演练水平。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使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20.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据《关于推进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提升完善镇村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提升村级先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救援队伍培训、拉练、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队伍救援技能。督促专业救援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救援装备建设,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救援能力。

(八)开展功能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行动。

21.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22.突出抓好功能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类功能区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高危企业较多、风险较为突出的功能区常态化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重大风险可控在控。探索开展功能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2024年底前,所有功能区全部设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标准要求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分类筛选一批基础较好的功能区作为规范化建设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2025年底前,全面推广功能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动员吸纳社会应急力量、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参与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达到查处曝光一个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一批违法企业、教育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根据重大政策解读、重要活动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做好重大事项报道和正面舆论引导工作。

2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铁路”、“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十)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着眼事故减量目标,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5.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加快推广应用省级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2025年底前按省、枣庄工作要求完善用好平台功能,及时接入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2026年依托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构建形成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

26.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各部门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2024年3月底前,开展一轮全覆盖摸底,摸清有限空间场所、人员、作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探索挂牌上锁、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机器人作业等先进技术措施,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27.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根据工作职能划分实际,厘清、细化监管职责和边界。凡是发现存在临时高处作业的,一律立即到现场核实;凡是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28.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聚焦发包、承包单位责任落实,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打击治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企业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强化制度效力。要坚持用制度思维发现、解决问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特别是“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安全诊断、驻点监督、异地执法、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与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强化考核督导。镇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考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将治本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查激励评选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更大力度激发和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治本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采取重点巡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抓好整改。

附件

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据《滕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规定,对照国家、省、枣庄、滕州治本攻坚行动方案和全镇实施方案等要求,镇直部门、机关各单位结合镇及业务局方案要求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的全过程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

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张安发〔2024〕6号关于印发《张汪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