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66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成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日期 | 2024-09-01 |
发文机关 | 鲍沟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鲍政发〔2024〕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鲍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鲍政发〔2024〕19号
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根据《滕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2024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
(二)任务目标。在去年参保缴费的基础上,今年实现全镇66个行政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参保范围
我镇辖区内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无就业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宣传政策
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城乡居民社保费惠民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参保意义,充分知晓有关政策和办理流程,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营造积极踊跃参保缴费的浓厚氛围。引导未参保居民“早参保、早缴费、长缴费”,做到“应参尽参”,逐步提不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鼓励已参保居民按年缴费和适当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和年限养老金,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四、拓宽缴费渠道
积极引导缴费人优先使用微信、支付宝“山东社保缴费”小程序等线上缴费方式,进一步推广网上自主缴费;继续巩固完善“裕农通+社保费征缴”和“银联-日照银行社保专用POS”集中征缴主渠道。同时,各经办银行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保障银行柜面前台、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山东银联商务社保缴费系统等征收渠道的畅通,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鲍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
文件文字版:
鲍政发〔2024〕19号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doc文件PDF版:
鲍政发〔2024〕19号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