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2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发文机关 | 龙泉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龙文创指〔2024〕1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龙泉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龙文创指〔2024〕1号
各片区、村(网格党支部),机关各科室,街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龙泉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泉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龙泉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效,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龙泉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宣部《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创建为民的理念,在突出精神文明特色、注重为民靠民育民、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持创建常态长效上下功夫。通过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行动,落实各创建网格属地责任,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改善市容市貌、规范公共秩序、倡导文明礼仪、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
行动自即日起启动,至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结束,并长期坚持。
三、主要内容
重点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七项巩固提升行动”:
(一)市容环境巩固提升行动。1.加大城市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商业大街的清洁力度和机械化作业率,做到干净整洁、路见本色。全面排查、常态化整治城区卫生死角盲点,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废弃杂物。2.按照分类标准及环卫要求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箱(筒)完好无破损,周边无污迹,垃圾不满溢,实行全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3.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全面清理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和重要场所的小广告。4.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管护,着力解决重点点位及周边绿化缺失、路面破损、排水不畅、设施损毁等问题。逐个路段、逐个点位排查公益广告,及时更换修复脏污、破损、被覆盖、过时效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环卫办、物业办、综合执法办、城建办、宣传科、龙泉执法中队、交警四中队、派出所,各片区。
(二)文明交通巩固提升行动。1.强化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清理私设路桩、地锁和私划泊位现象,最大限度释放停车资源。对公共区域私占停车位,侵占绿化带、人行道,“僵尸车”、改造经营车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优化提升静态交通秩序。2.强化路面执法管理,落实重点路口、路段文明交通劝导常态机制,重点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行人乱穿行、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栏、道路上散发小广告等行为。3.全面整治营运车辆乱停乱靠、争抢客源,快递外卖配送人员闯红灯、乱穿行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龙泉执法中队,各片区。
(三)公共秩序巩固提升行动。1.在公园广场、便民服务大厅、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设立文明提示牌、警示牌,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秩序,有序排队,爱护环境,有效杜绝大声喧哗、污言秽语、投掷杂物、寻衅滋事等现象。2.着力解决社区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物业管理不到位、基础设施损毁、垃圾容器破损严重、服务功能不完善、创建氛围不浓厚等问题,重点清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杂物堵塞楼道、垃圾乱扔乱倒、侵占消防通道和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缺失损毁等现象。3.开展“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划定重点管理区域,依法查处整治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饲养危险犬只等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4.在餐饮行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充分设置公勺公筷、文明用餐、节俭养德公益广告,推广实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双筷制”,摒弃“一双筷子吃全桌”“餐饮浪费”等陋习。
责任单位:宣传科、综合执法办、城建办、物业办、环卫办、应急办、文旅体办、商务和投资促进办、派出所、龙泉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各片区。
(四)经营秩序巩固提升行动。1.加强农贸(集贸)市场日常管理,整治卫生脏乱差,乱摆乱放,市场外溢,占道经营,消防设施缺失损毁,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现象,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面貌,规范经营秩序。2.压实沿街商户特别是餐饮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对店外经营、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常态化整治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泔水等收集处理,确保门前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3.科学清理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推进“疏堵结合、引摊入市”,对相关区域落实“定时定点、人走场清”规范化管理,杜绝堵塞道路交通、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龙泉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宣传科,各片区。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巩固提升行动。1.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杜绝“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2.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管理水平,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排查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文化设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及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家长学校等点位,补齐软硬件短板,确保场所设施齐全,正常开放,常态化开展活动。3.加强中小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氛围营造,广泛宣传展示“新时代好少年”等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事迹,利用各类校园宣传阵地展示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师德师风等内容。深入推进“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围绕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等主题加强学生教育引导,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联合学区、宣传科、团工委、妇联、科协办、文旅体办、派出所、司法所、龙泉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城乡一体创建巩固提升行动。1.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镇域路域环境提档升级。2.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涵育文明新风,大力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3.持续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遏制铺张浪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婚闹恶俗、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广泛开展文明婚丧志愿服务,推动形成崇尚节俭、文明办事的鲜明导向。
责任单位:宣传科、民政科、环卫办、综合执法办、龙泉执法中队,各片区。
(七)群众满意度巩固提升行动。1.组织开展文明创建问效问需“户户到”遍访行动,向市民宣传创建成果、征询创建意见建议。集中梳理12345市长热线回访重点清单,开展责任单位“再访”行动,集中做好“不满意”问题化解工作。2.组织社区(村)、中小学校,分级分类召开专题会议,向党员干部、市民群众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容市貌、人居环境、市民素质方面的变化成效,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知识要点、文明礼仪。3.围绕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测评内容,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志愿服务、举办主题活动、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品等形式,持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4.抓好常态化文明宣传引导,各小区配齐配全并利用好“文明小喇叭”,对市民常态化开展文明提醒和文明教育。各社区(村)充分利用小区居民微信群,积极宣推创城宣传报道、文明常识传播和文明提醒劝导等方面的宣传信息,进一步提高宣传市民、教育市民的效果。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街直各部门、各片区。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巩固提升行动提到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拿出实在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确保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2.严格责任落实。街道组织科、纪工委办、督查科、创城办要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创城办。对在巩固提升行动中敷衍塞责、无进展无实效、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片区、村(网格党支部),将进行通报,并实行问责问效,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把牢工作原则。各级各单位要充分掌握创建实际和群众意愿,改进工作方法,科学精准施策,在创建工作中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防止“运动式”“一刀切”、简单粗暴等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避免因工作失误引发不必要的负面舆情。
4.营造浓厚氛围。各片区、村(网格党支部)要在原有专题专栏基础上,保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舆论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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