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266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发文机关 | 官桥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官安发〔2024〕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滕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全市2024年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官桥镇当前涉气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暨迎新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现就活动开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分工
按照滕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健全燃气监管配合机制的通知》(滕政办发[2022]23号)和官桥镇《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健全燃气监管配合机制的通知》(官政发〔2023〕13号)等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职尽责,要坚持摸排横到边、纵到底,全面兜清底子、彻底整改问题、竭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全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二、检查方式
采取定期集中检查和不定期分行业系统和属地自主巡查相结合,集中检查自2024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全覆盖”要求,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燃气安全使用、燃气具经营销售等情况进行检查,摸清燃气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分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位限期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
四、集中检查
参检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应急办、住建办、商投办、执法办、城管中队、华润燃气滕州分公司按照党政办通知,合理调配人员(每个单位不少于2名同志)按时参加集中检查。检查期间属地党总支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
检查单位:镇域内燃气管网及变压柜等设施、镇机关和滕州五中食堂及各厂矿工商用气户终端设备、集中供气居民小区(迎贤苑、礼贤苑)、抽检使用瓶装气餐饮场所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本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中,各党总支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行业系统依法履职尽责,集中组织专门力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部署,重点抓好餐饮、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有食堂的学校及教培机构、医院养老等公益机构、镇机关厂企等单位场所。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各单位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分类分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要时限、整改责任人,督促相关单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根据部署,重点查①燃气软管:杜绝使用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燃气专用不锈钢螺纹软管;②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联电正常使用,紧挨气瓶放置,距地面20厘米;③燃气及钢瓶:使用正规渠道气源并签订供气协议,燃气钢瓶完整无损无锈蚀、有可追溯二维码。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单位要严肃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纪律,坚决杜绝检查不到位、走过场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官桥镇安委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