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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185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11-04 发布日期 2023-11-07
发文机关 龙泉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龙发〔2023〕50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龙泉街道工作委员会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泉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滕龙发〔2023〕50号

各片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现将《龙泉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4日

龙泉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枣庄市、滕州市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推动乡村振兴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动员农村各类组织、各类群体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专项整治的强大力量。

(二)坚持依法依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界限和各项政策要求,依法推进、规范操作。

(三)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注重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四)坚持全面从严。严字当头,敢于迎难而上,勇于“刮骨疗毒”。对拒不配合、恶意阻挠、强占破坏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五)坚持稳妥有序。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和群众思想工作,在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同时,坚持对症施策,科学施治,妥善化解工作中的遇到的矛盾问题和信访隐患。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总体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除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合同外,凡是事实履行中和到期后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包括各类借贷合同、投资合同、资源承包资产租赁合同,以及其他项目建设、施工、担保、服务等方面合同,都要进行排查整治;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以村民委员会名义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常见问题包括:①口头合同。②超长期、低价,显失公允。③标的物、权利义务、价款支付时间及标准等合同要素不全。④未履行民主程序。⑤合同到期后经济活动未终止,也未续签合同。⑥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⑦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或破坏标的物,合同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恢复原状等违约行为。⑧合同签字盖章不规范。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

对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

总体要求:在全面清查基础上,逐村分类建立资产资源台账,落实资产资源位置、数量(面积)、现状、使用人、使用期限、租金缴纳等情况;整治无偿占用、恶意霸占,特别是村干部、“村霸”和宗族势力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整治措施:分类依法处置清查出的问题。①长期出借未收回的资产资源,清理收回;短期借用的,补办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间保管义务。②强占、抢占、侵占的资产资源,一律收回,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拒不交回的,交相关部门处理。③因扶危济困等原因,无偿或低价占用的资产资源,理清原因,签订协议,明确解除期限或条件,以及双方权利义务。④抵顶工资、债务等原因,无偿或低价占用集体资源资产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及明确使用期限的,签订或补签合同,到期收回;已占用多年,且按照市场价格,占用期间应缴纳的租赁费已偿清工资、债务的,应当收回。拒不交回的,依法起诉。⑤清理出但未纳入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核对账目或调整入账,纳入台账管理。⑥已经确认的不良资产债权、已经出让或报废的资产、资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经集体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街道把关后,进行核销等账务处理。⑦对收回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公开发包、招标竞价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促进保值增值。

实行“以图管资”,将村集体所有资源类资产、不动产的具体位置、性质、占地面积、使用状态等在地图上标注,依次编码,逐村绘制数字资产“天地图”,让村级“家底”一目了然。同时,对“三资”数量变动、使用权变更、租金收缴等情况实时更新,让日常管理更加精准、直观、快捷。

(三)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总体要求:对2021年(含)以来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清查,核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虚假支出、收入不入账、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集体资金、收益分配不落实以及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简单以财务报表形式公开等问题;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走过场等问题。

整治措施: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积极推行月结承诺制和非现金结算,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查看村级财务收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资金支出未履行民主程序、审批程序,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票据使用不规范、附件不全等;查看审计、巡视、巡察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整改未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模糊、简单以财务报表形式公开等问题;查看账簿、会议记录等,核查是否存在不按照政策精神和章程规定进行收益分配的问题。加强对新修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业务培训,指导村级完成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专项审计。

(四)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总体要求: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公益事业行为,不按规定程序擅自经营性举债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等问题。督促整治违规举债行为,制定偿还计划,推动债务逐步化解。

整治措施: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对特殊困难农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债权债务相互抵冲。对债权债务额度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村分析债务成因、研究化解对策,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建立完善村级预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禁止非生产经营性举债。

(五)整治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问题

总体要求:重点清查纠正违规使用代管村集体资金、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等问题。整治挪用代管资金行为,督促偿还挪用资金,落实代管资金管理各项要求。

整治措施:开展代管村集体资金专项审计,重点清查2021年(含)以来,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情况。代管资金与各村实际代管资金余额不符及发现其他重大问题,需追溯至以前年度的,追溯至以前年度。对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年内全部完成独立账户开设,用于集体资金存储和日常结算,不得违规多头开设账户存储,不得截留、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及利息。健全完善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审批支付模式,村级资金存储和结算封闭运行,实现全面留痕监管。村集体银行账户通过“双印鉴”“双U盾”等方式实现街道、村双向监督管理。

(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总体要求: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功能,把清理出来的资产资源、合同全部录入平台监管,实现“三资”信息数字化登记管理、在线审批、银农直联、线上记账、预警监督、在线公开等信息化监管功能,着力解决“平台落后不升级,平台建设不使用,平台运行不高效”问题。

整治措施:进一步摸排“三资”底数,特别是上级部门财政资金补贴补助形成的资产要应查尽查,纳入账内管理,补录填报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系统,不得瞒报漏报。要顺应“三资”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要求,加大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监管力度,做到平台系统高效运转,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七)整治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

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交易不规范、信息不连通、规则不统一问题,实现流转交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整治措施: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完善交易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等服务。积极推进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高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质量,进一步推动服务范围向村延伸。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依托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库,逐步实现流转交易全过程数字监管。

(八)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总体要求: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点解决农经工作人员、村会计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和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整治措施:根据工作实际,把具备农经、财会、审计等相关业务技能人员充实到农经队伍中,并探索通过对“三资”管理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容错纠错和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政策倾斜,充分调动“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出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严肃处理。

(九)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总体要求: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重点是已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但职能仍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的,要全面发挥其职能作用。

整治措施: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按照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党支部研究讨论,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村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四、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自2023年10月开始,至2024 年1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上旬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组建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1月中旬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元,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成果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结果,对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清查台账。对代管的村集体资金,在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掌握实际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 年1月中旬前)。坚持项目化推进,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对具备整治条件、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等不靠,按时整治到位;对整治难度较大、整治时限较长的,科学安排,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月底前)。街道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逐一实地检查评估,重点检查问题突出的村,形成评估报告。同时,要做好上级对专项整治检查督导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相关分管领导干部、帮包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涉及片区综合党委书记为成员。成立专班办公室,具体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帮包领导干部对帮包片区负总责,要统筹抓好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治。各片区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各村支部书记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敢于碰硬,全面做好问题整治。

(二)强化工作协同。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村,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事处分管领导、帮包片区领导全面靠上,整合力量,成立工作组重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化解信访矛盾、增加村集体收入相结合,切实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开展集中攻坚。把握问题关键,抓住主要矛盾,聚焦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谋划、集中攻坚。坚持先难后易,聚焦重点对象抓整治,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农经、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力量,对村“两委”换届以来群众信访举报、“枣解决·枣满意”、12345热线、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以及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分级筛选确定一批专项整治重点村难点村,啃下“硬骨头”。

(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统计分析、情况通报、督办问效等工作制度,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事一台账,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各村进展情况每周一通报,对重视程度低、工作进展慢的进行约谈、督办。

(五)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注重发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开门搞整治,整治情况面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制定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避免不当炒作,防范次生风险,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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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龙发〔2023〕50号龙泉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15页,200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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