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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3-0070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3-02-04 发布日期 2023-02-04
发文机关 官桥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官安发〔2023〕1号 有效性 有效

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官安发〔202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根据滕州市安委会印发的《滕州市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滕安发〔2023〕1号)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2月6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八抓20条”创新措施,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及事故易发环节部位等,有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重点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具体措施,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各企业要结合八抓20”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排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严密排查监管空白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查严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安全总监、危险作业报备、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等各项“八抓20条”创新措施落实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3、外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4、动火、爆破、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投入责任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责任落实情况;

7、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8、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9、现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情况;

10、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

全镇安全生产“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2月6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阶段(2月6日至3月20日)

1、企业自查自纠。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对照10项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并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1),分别于2月20日、3月7日、3月19日前报镇应急办汇总统计。

2、执法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实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及事故易发环节部位和停产检修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未落实管控措施或未及时消除隐患的,一律严格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3、部门自查自纠。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认真对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以及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落实情况,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所属部门单位或直接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齐短板,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二)重点督导和执法检查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镇各专业安委会牵头部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在积极配合上级督导检查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聘请高水平安全生产专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项目、场所等开展全面深入的“诊断式”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到位,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镇安委会办公室也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有关部门“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汇总本阶段执法检查情况,填写《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3月10日、3月22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研究制定并逐一落实管用、实用的制度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此次“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是贯彻上级安排部署,确保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充分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一体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对需要报送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汇总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

(二)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实而又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铁腕执法,严厉惩处。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三)切实强化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强基础、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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