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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9159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成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发文机关 滨湖镇 关键词 老年人;畅通举报渠道;行业主管部门
发文字号 滕滨发〔2022〕26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滨湖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滨湖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滨发〔2022〕26号


各党总支、村、镇党委“平安滨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滨湖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滨湖镇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滨湖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根据全国、全省、枣庄和滕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滕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滕平安组〔2022〕3号)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镇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把握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个关键环节,通过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健全维护老年人权益长效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这3个关键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镇专项行动办公室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及“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用足用好报、网、端、微、屏、播等宣传资源载体,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要注重精准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治理中心、片区民警、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丰富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社区、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开展防诈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多渠道发布风险提示,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举报渠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畅通举报渠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向镇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统筹整合政务热线、金融监管举报、市场监管举报、公安110群众举报等各方面线索,建立健全滚动化线索摸排核查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有效提高线索甄别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抓好本系统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对重大案件、重要线索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3.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对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强化震慑效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要加强思想疏导,在全力追赃挽损的基础上,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细化工作预案,强化舆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1.突出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不枉不纵。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强化协作配合。派出所要加强与市局各警种之间的沟通协调,根据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类型、危害程度及管辖部门,做好分流分类处理,坚决避免群众举报落入空档。要加强与市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办案衔接,坚持好重大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确保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在线索移交、风险提示、协同监管、以案治本等方面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对接,明确工作思路,争取工作支持,强化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4.全力追赃挽损。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服务岗、村建办、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要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开展整治规范,铲除滋生土壤

1.明确整治重点。政宣工作岗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民政服务岗要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村建办要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卫生健康岗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财经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行政执法中队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等。

2.加强分类处置。各级各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要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3.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一案一策”,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4.抓好建章立制。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制订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运营的监管评价,统筹好老年人的安全保障、权益保障、精神关爱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服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将参照中央和省、枣庄和滕州市工作模式,在镇党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镇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政宣工作岗、民政服务岗、自然资源所、村建办、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岗、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平安滨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将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村、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把专项行动作为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级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系统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确保精准施策。

(三)加强督导考评。全国、全省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镇专项办将聚焦各级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督导、考核、问责三方面入手,加强对重点辖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精准靶向发力,有效激发各级各部门责任担当,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同时,把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平安滨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视情依规依纪问责。

(四)做好结合文章。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相关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重点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相结合,大力弘扬亲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统筹发展。二是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工作中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依法依规打击惩处。三是与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把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方式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作为重点,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完善预警劝阻工作机制,优化规范涉诈资金止付、冻结机制和依法及时返还制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四是与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相结合,对涉众型养老诈骗以及因被骗导致生活困难、心理失衡、家庭矛盾激化的受害人,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做好生活照料和社会救助,切实防范化解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文件文字版:

26滨湖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领导,请示党委红头印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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