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959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发文机关 | 羊庄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羊发〔2022〕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羊庄镇关于做好2022年“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羊发[2022]35号
为全面做好今年的“三秋”工作,根据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羊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玉米联合机收,努力提高全镇玉米秸秆还田水平,严禁焚烧秸秆,推进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全面清理积存在路边、地边、村内外主干道路、渠边、坑边等处的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全镇玉米机收秸秆粉碎还田及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小麦良种机播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充分发挥农机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三秋”机械化水平,切实抓好农机安全工作。三秋生产战线长、任务重,确保玉米适时收获、小麦适时播种,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至关重要。针对今年我镇秋收不集中、时间跨度大、机械外出较多的情况,容易出现收获机械短缺的现象,镇农机站、各党总支、村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组织调度机械,最大限度提高作业效率、压缩三秋时间,确保玉米成熟一块、收获一块、抢墒播种一块。同时三秋也是农机作业高峰期和农机事故易发期,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要及早谋划,周密备战,全力以赴做好三秋生产前的各项农机准备工作,及早做好机具检修,确保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作业,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农机站要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讲解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三秋农机安全作业。派出所、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村霸、机霸”恐吓、阻挠外地收割机作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行为,确保“三秋”生产安全平稳。
(二)强化措施,提高秋种质量。大力推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坚持耕、松、旋、耙、压相结合,积极推行深耕深松、机械耙压、分层施肥、精量播种等关键技术,严格控制播种量和播种深度,切实提高秋种质量。今年我镇小麦的适播期为10月5日-15日,最佳播期为10月7日-12日,要努力扩大最佳播期的播种面积。
(三)全力抓好秸秆禁烧。要全方位、高密度加强宣传,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全员参与、联防联控的禁烧氛围。做到总支、村层层有目标、处处有人管,对田间地头、主要道路、重要地段昼夜巡查,做到无空隙、无盲点、不留死角,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全面推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还田、土地深松、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三秋”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严禁公路打场晒粮及秸秆乱堆乱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党总支、村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安全畅通工作,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派出所、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环卫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因零星地块未进行秸秆粉碎的村,要在村外设立集中堆放点(各村最多不得超过2处),落实严格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并有专人看守。对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严禁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等处堆放。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禁秸秆进村,严禁连接路两旁堆放秸秆。严禁在镇村主要干道路肩上栽植农作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负责对“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等工作。各党总支、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宣传先行。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致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和《致家长一封信》,各党总支、村和联合学区要把两个《一封信》于9月27日前发放到位。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对秸秆禁烧的认识。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悬挂横幅不少于10幅,张贴标语不得少于50幅,1000人以上的村悬挂横幅不少于20幅,张贴标语不得少于100幅,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让安全防火知识和秸秆粉碎还田达到家喻户晓。
(三)分工协作。一是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机关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细则,做好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全镇设立三级督导体系,包村干部指导所包村,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督导本党总支所辖村,镇督导组督导全镇,全面做好三秋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三是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根据各村实际,按照防火无盲区、处置及时的原则,科学设置防火棚。安排至少两名会使用通讯工具且具有防火能力的防火队员,棚内配备一张床、两把扫帚、两把铁锨和必要的防火设备,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组织巡逻应急队在田间地头不间断巡逻,确保无火情的发生。
五、考核奖惩
(一)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党总支、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党总支、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及村防火人员包地块责任制。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和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调度、督导、检查工作。三是落实村级主体责任。各村要搭好防火棚、选好配齐防火队员,备足备齐防火器材,及时做好秸秆的清理,切实达到“六净”标准,从源头上减轻三秋防火压力。
(二)全面督导。镇成立两个督导组,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各党总支、村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好的予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对各村禁烧前期宣传、防火棚搭建及防火设施配备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条幅悬挂、标语和公告张贴、一封信发放等禁烧宣传工作要在两日内完成,防火棚应在玉米收获前搭建好。对宣传不到位、玉米已收获还未搭建好防火棚以及防火工具不到位的村及所在党总支进行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严格奖惩。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按要求做好禁烧宣传氛围营造、防火棚搭建、人员值守到位,并没有发生火情、秸秆还田效果好、未还田秸秆清运彻底的党总支拨付每亩2元的工作经费。
1、因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被两级市督察组发现确定为全市第一把火,在全市通报且在我镇召开反面现场会的,包党总支领导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党总支干部、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视情况给予党总支干部、村干部党政纪处分,包村机关干部本年内不得评先树优、提拔重用。对所在党总支、村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扣罚该党总支50%的工作经费,该村半年内不得参加村级“两委班子”分类,一律评为不定等次。
2、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被两级市督察组发现但不是全市第一把火的,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包党总支领导现场检讨,并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总支干部、村干部停职处理,包村机关干部本年内不得评先树优、提拔重用。对所在党总支、村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扣罚该党总支30%的工作经费,该村当季度不得参加村级“两委班子”分类,一律评为不定等次。发现两起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参照全市第一把火的处理意见执行。
3、虽未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未被两级市督查组发现,但发生火情在全镇造成一定影响的,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村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现场检讨,党总支干部、村干部停职检查,专抓防火工作。扣罚该党总支20%的工作经费,该村当季度不得参加村级“两委班子”分类,一律评为不定等次。之后每发生一起火情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参照该处理意见执行。
4、虽未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未被两级市督查组发现,发生火情也未在全镇造成影响,但焚烧痕迹未及时处理、枣庄高空瞭望台通报火点、镇督导组发现火情等每达到3次扣罚该党总支10%的工作经费,并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5、督导人员到位情况。村防火点出现空岗的,每发现一次扣所在村20分绩效分,党总支出现两次空岗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机关干部出现空岗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处理。
6、秸秆还田及秸秆清运。“三秋”集中活动结束后,10天内以党总支为单位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对秸秆未清运的村,责成党总支、村限期清理,每存在一个未通过秸秆还田及秸秆清运的村,扣除该党总支10%的工作经费。
中共羊庄镇委员会 羊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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