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7829 | 主题分类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发文机关 | 西岗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19〕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西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西政发〔2019〕12号
2019年是全面开启对所有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进行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年,为做好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省、枣庄市、滕州市三级财政投入持续加力,资金已陆续到位,为做好我镇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省、枣庄市、滕州市三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聚力“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加大老病残深度特困群体帮扶力度,推进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资金来源
1、建档立卡经费3万元(省级资金);
2、扶贫基金100万元(枣庄市级资金);
3、孝善养老资金26万元(滕州市级资金);
4、邻里互助资金10万元(滕州市级资金);
5、居住环境提升资金20万元(滕州市级资金);
三、使用计划
根据省、枣庄市分配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撬动作用、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我镇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投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一)扶贫基金
设立西岗镇扶贫基金。我镇以市级扶贫基金100万元为基础,吸收部分社会捐赠、慈善捐赠等资金,设立西岗镇扶贫基金。主要用于解决开发式、保障式扶贫的瓶颈问题,探索灵活、方便、实用、长效的资金使用模式,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具体使用方向:
1、列支41.56万元用于临时性救助,实施医疗救助、受灾救助和学费补助。对已经纳入市标贫困户或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般农户,因遭遇重特大疾病、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临时性、突发性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口,在政策救助的基础上,即时出现,即时保障,纳入基金救助的范围,实施医疗救助、受灾救助等,原则上标准不超过5000元/户/年[其中,大病支出型贫困户,在政策救助的基础上,自付费用在2000元(含2000元)-4000元的,给予1000元救助;自付费用在4000元(含4000元)-6000元的,给予2000元救助;自付费用在6000元(含6000元)-8000元的,给予3000元救助;自付费用在8000元(含8000元)-10000元的,给予4000元救助;自付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救助];
2、列支34.2万元设立村政服务岗。参照《关于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加强使用监管的通知》要求,我镇计划为弱劳力或半劳力的贫困户提供村政家政服务岗(公益岗位),每月按照100-300元标准发放报酬,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日常服务考核等监督措施,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引导贫困户勤劳致富。
3、列支21.6万元用于设立亲情互助岗。按照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方向要求,将我镇贫困户中失能人员的照料工作交由贫困户家人帮扶,设立亲情互助岗。参照邻里服务互助补贴原则,每户每月补助100-300元。
4、列支2.64万元用于发放扶贫补充养老金,围绕老年贫困人口,探索实施“养老扶贫补充保障”等兜底办法,对无法落实公益岗位的60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口,每月发放100元扶贫补充养老金,加大兜底解困力度(参照孝善养老资金使用标准执行)。
(二)其他专项资金
1、孝善养老资金。
使用计划:拨付到我镇孝善养老金26万元,我镇经党委会研究,对于符合孝善养老政策的贫困老人,动员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交纳赡养金,镇从“孝善基金”中按照每位贫困老人30%的配套标准给予奖补,经过各村(居)民主评议,我镇将目前符合实施孝善养老条件的70岁以上老人纳入孝善养老名单;经过党委会研究,我镇2018年度扶贫救助资金2.2万元和老病残巩固资金5万元用于补充往年度孝善养老不足(2.844万元)后,剩余4.356万元,用于补充2019年孝善养老,我镇2019年孝善养老其余差额由镇财政列支。
2、邻里服务互助资金。
使用计划:市专项资金为10万元。我镇计划对全镇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开展邻里(亲情)服务互助帮扶工作。每人每月300元。将往年邻里互助剩余资金3.8万元纳入本年度邻里服务互助基金,用于帮扶新发生的失能人员,我镇2019年邻里互助其余差额由镇财政列支。
3、居住环境提升资金。
使用计划:市专项资金为20万元。我镇计划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施环境提升,根据开展院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装饰提升、房屋简单修缮等层次,每户按照工程量结算,分别给予1000到3000元补助,采取环境集中治理、因户施策、分别制定方案等工作方式,抽查提升效果,确保资金使用高效。
4、建档立卡工作经费。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使用计划:市专项资金为3万元。
四、使用监管
(一)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动态调整结果,以所有脱贫享受政策群众为主要工作对象,适当考虑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线的边缘农户,坚持开发式扶贫、保障式扶贫分类精准施策,重点用于开发式扶贫对象的扶持,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地制宜精准扶贫,探索长效稳定脱贫路径,提高脱贫实效,安排好、使用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构建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管理到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按照滕州市扶贫办、滕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滕扶贫组办字〔2018〕51号)要求,严格做好公告公示。加大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力度,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将全过程监督,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禁止虚报冒领、截留滞留、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附件: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2019年3月20日
去向 资金使用量 资金来源 |
建档立卡 |
重点镇街 支持资金 |
孝善养老 |
邻里(亲情)互助资金 |
扶贫基金 |
居住环境 提升资金 |
统筹往年剩余 资 金 |
备注 | ||
扶贫专账 |
扶贫基金 |
村政服务岗 |
100 |
|||||||
家政服务岗 |
||||||||||
临时救助 |
||||||||||
危房改造 |
||||||||||
其他 |
||||||||||
孝善养老 |
26 |
4.356 |
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充 | |||||||
邻里互助 |
10 |
3.8 |
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充 | |||||||
居住环境提升资金 |
20 |
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充 | ||||||||
经费 |
3 |
|||||||||
合 计 |
3 |
0 |
26 |
10 |
100 |
20 |
8.156 |
附件:单位:万元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
注:以上年度剩余资金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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