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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782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19-11-14
发文机关 西岗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西发〔2019〕67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西岗镇委员会
西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岗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发〔2019〕67号


各党总支、村居,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各厂矿企业:

《西岗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1月14日


西岗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决定2020年目标的实现。为切实做好我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枣庄市和滕州市下达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滕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9年11月—2020年3月底

二、工作目标

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为刚性目标,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紧紧围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各类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产生源头,统筹谋划,严格规范,精准治理,强化督导。扎实推进治企、降尘、控车等工作,大力消减污染物排放量。全镇2019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中PM2.5、PM10浓度力争分别达到滕州市平均水平、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改善。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改善9.8%、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减少7天以上。我镇每月环境空气质量PM2.5分值排名脱离枣庄市65个镇街后6位。

三、重点任务

(一)严控各类扬尘污染

1.加大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对全镇所有在建工地(拆迁)进行全面排查。村建办、环保所、综合执法中队、城镇建设指挥部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八个100%”要求逐一检查,对不具备“八个100%”标准条件的,责令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新开工工地,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与市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根据工地变动动态调整实施范围。(牵头单位:村建办;责任单位:城镇建设指挥部、中兴建安公司、盛隆佳苑建设管理公司、山东滕建建设集团公司)

2.强化道路和水利工程绿色文明施工。严格落实道路和重大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分段施工、分段抑尘等扬尘防治措施。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重点做好北环东段、东环北段、平原洼地治理项目、滞洪区项目和各类道路铺设等大型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牵头单位:道路办;责任单位:水利站、市政工程项目部、山东滕建建设集团项目部 ),

3.全面提高道路扬尘整治水平。对镇域主次道路全面推行“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密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非结冰气象条件下每周开展一次“重点路段冲洗”活动,对新港路、笃西路、富盛路、香舍里大街、盛隆大道、老济微路、四环道路等主干道路进行冲洗,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对纳入市场化管养的道路每天至少湿式清扫、洒水各4次;重点路段(同上)应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同时每天实施全天候雾炮降尘措施。严查物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交管所;责任单位:环卫所、朔源保洁公司、康洁保洁公司)

4.开展砂石加工开采专项整治。

继续对全镇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无发改、环保、土地等手续的企业,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实施整治,全部取缔淘汰类,要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供电部门不得对其供电。(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供电所、各党总支、村居)

5.开展储(洗)煤场专项整治。对西岗、柴里、野庄、南荒、张庄、高庙、田岗、卓楼等总支区域内的储(洗)煤场开展集中整治。对无发改、环保、土地等手续的企业,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断电停产,要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供电部门不得对其供电。

(1)西岗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刘学臣、王  永、李新东

副组长:刘  峰,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2)柴里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李运海、翟清松、孙友峰

副组长:王大伟,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3)野庄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许传远、骆祥永

副组长:杨  兴,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4)南荒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苏  杰、王  蕾

副组长:王福行,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5)张庄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  超、周  华

副组长:张百顺,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6)高庙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张旭东、孙中华

副组长:李  超,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7)田岗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杨乃行、陈芳玉

副组长:孔凡杰,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8)卓楼总支煤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赵  健、刘  坤、李  成

副组长:孙延旭,成  员:涉及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6.加强各类堆场、煤堆、停车场、矿企自备煤场扬尘污染控制。

镇域范围内各类灰堆、料堆、渣土堆等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及时清运。矿企自备煤场应合法经营具备土地使用、环评、工商注册等基本条件。煤矿和煤炭经营企业是煤场、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要求安设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喷淋设施,对储煤场地及运煤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制度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牵头单位:环保所、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经发办、各厂矿企业、涉及党总支、村居)

7.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整治。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的要求,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无牌无证车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带泥上路。实施对渣土运输监管,错时开展渣土车路段夜查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处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交警队、交管所)

(二)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1.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城区范围内的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餐饮业单位,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党总支、村居)

2.严格执法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每月至少清洗1次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效果。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每次清洗时要登记、拍照留档备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而未用的或者是不按时清洗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并严格处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

(三)落实控放禁烧措施

1.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加强宣传,倡导群众绿色、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加强镇驻地区域和大中型餐饮服务业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引导广大群众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办)

2.实施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各党总支、村要承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要严格落实驻村驻点要求,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牵头单位:农业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村居)

(四)严管燃煤污染

1.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和清洁煤推广。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煤销售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清洁煤的使用,确保全镇范围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煤炭质量标准。(牵头单位:节能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村居)

2.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在原清理取缔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新发现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进行清理取缔,并防止清理取缔的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牵头单位:环保所;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村居)

(五)深化“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

各党总支、村居要强化环保网格化监管作用,对辖区内已整改完毕的“散乱污”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发挥好属地管理作用,按分类治理的要求对其进行治理。(牵头单位:环保所;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第一指挥,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任指挥,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任副指挥,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附件)。每月召开至少两次专题会,分析攻坚行动成效、重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各工作线实行组长负责制,组织涉及的单位部门,重点做好检查、整治、监管以及承接办理回复各级交办件等工作。帮包总支领导要深入到帮包辖区,督导调度并参与帮包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真抓真管,加大检查和惩罚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合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党总支、村居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抓好本辖区的重点污染源治理。

(二)强化督导调度。镇督查考核工作组将对五大领域、14条工作线、8个工作专班和党总支、村居的履职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跟踪问效。对攻坚行动中各级交办的问题,各工作线要立即到现场查处,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大气环境问题。各党总支、村居要全力配合各工作线开展工作,并做好日常的网格巡查监管。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注重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查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以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各类工地(或场所)治污措施落实不到位、车辆超限抛洒、道路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对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考核问责。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各党总支、村和各单位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拖沓、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造成重大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严重程度,及时启动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附:1、西岗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西岗镇千人帮扶大气污染源清单

    3、西岗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任务分解表

    4、西岗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


2019年11月


附1:

西岗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成 员 名 单


为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岗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第一指挥:王家鹤   党委书记

指    挥:杨青霖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指挥:李运海   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刘学臣   党委副书记

          王  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许传远   党委委员

          杨乃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苏  杰   党委委员、统战科长

          骆祥永   人大副主席

          张旭东   副镇长

          王  蕾   副镇长

          赵  健   副镇长

          翟清松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副主任

          孙中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  坤   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周  华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陈芳玉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李新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永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孙友峰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李  成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  东   党政办副主任

         张  冬   组织科副科长

          宋思凤   纪委副书记

          李振文   党政办副主任、督查科科长

          丁德忠   环保所所长

           彭  镇   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彭  翔   交警中队队长

           田家磊   派出所所长

           姜宏伟   交管所所长

           陈传军   农业办副主任

           杜高峰   环卫所所长

           杜守龙   村建办主任

           程长宝   民经办主任

           陈  涛   水利站站长

           王宜明   国土所所长

           刘统强   供电所所长

           张  军   工商所所长

           刘  峰   西岗党总支书记

           王大伟   柴里党总支书记

           王福行   南荒党总支书记

           张百顺   张庄党总支书记

           杨  兴   野庄党总支书记

           孔凡杰   田岗党总支书记

           孙延旭   卓楼党总支书记

           李  超   高庙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刘学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超、李新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张超同志牵头,负责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作出科学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砂场治理工作组,企业和燃煤治理工作组,柴油货车整治、超载超限整治工作组,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治理工作组,城镇保洁、道路扬尘治理工组,道路水利工程、秸秆禁烧治理工作组,储煤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组,督导考核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砂场治理工作组

组  长: 李新东 

成  员: 彭  镇 、王延会、刘统强、各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对已排查出的砂场、堆场等“散乱污”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坚决关停取缔。

二、企业、燃煤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杨乃杭

副组长:陈芳玉 

成  员:程常宝、赵曰华、赵耀、各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1.对焦化、砖瓦等无组织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拉网排查,分类制定方案,确保所有物料全部棚盖、路面全部硬化、车辆冲洗和喷淋设施全部配套。

2.源头收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并重,大力改进生产工艺,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3.持续加大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的,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落实惩戒。

4.全面加强散煤市场管理,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杜绝散煤进城。

5.年内要确保完成民用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的推广任务。

6.采暖季期间,要督促焦化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旋窑水泥行业全部实施错峰停产,机制砂、水泥粉磨站、砖瓦等行业实施至少1个月的错峰生产,切实解决污染物叠加排放问题。

三、柴油货车整治、超载超限整治工作组

组  长:刘学臣

副组长:赵  健

成  员:张  军、彭 翔、彭  镇、姜宏伟

主要职责:1.柴油货车、货运车辆和煤炭运输车辆必须持证上岗,实现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严格规定线路和倾倒场所,不达标准一律不准营运。

2.自动监测站2公里范围内渣土车(2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除外)一律禁行限行。严禁柴油货车、超载超限车辆进入城区。

3.全面加强夜间渣土和煤炭运输车辆监管,对未采取全密闭措施上路行驶抛洒遗漏的,一经查处立即取消运输资格和落实相应处罚。

4.市场监督部门要组织开展成品油质量排查,确保全部达到“国五”标准。

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组

组  长:李新东

副组长:张  军

成  员:彭  镇、王延会、各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1.深入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活动,督促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2.全面规范烧烤市场,坚决取缔所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3.督促餐饮企业完善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开火即开机。

五、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  超

副组长:翟清松

成  员:杜守龙、何  勇、朱耿利、徐  兵、满  静、赵  勇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全面推行围挡、覆盖、洒水、车辆清洗、道路硬化、渣土车密闭、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喷淋洒水、暂不开发土地绿化“八个100%”。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不正常运行的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无效,直接停工。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

六、城镇保洁、道路扬尘工作组

组  长:李新东

成  员:杜高峰、孙  杰、王延会、李自河

主要职责:全面提高道路扬尘整治水平,对城区主次道路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密湿式清扫和晒水保洁频次,非结冰气象条件下每周开展一次“城区冲洗”活动,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洗,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确保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次要道路不少于4次,对管养的国省道道路,坚持每天至少湿式清扫2次,对管养的县乡道路,坚持每天至少湿式清扫1次,农村公路每周至少湿式清扫3次,重点路段应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清扫和洒水作业频率,同时每天实施雾炮降尘等措施,轻度污染及以上每天2小时雾炮降尘措施1次。严查物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区周边道路、城区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

七、道路水利工程、秸秆禁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旭东

成  员:陈传军、杨乃金、赵联杰、陈涛

主要职责:抓好秸秆禁烧,不仅要抓好三夏、三秋,还要抓好全年的秸秆禁烧。特别是秋冬季玉米秸秆和落叶、枯草,要落实责任、落实措施。道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五个100%”,即进出道路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洒水清扫保洁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冲洗100%。

八、储煤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组

组  长:张  超

成  员:丁德忠、冯绪国、王慎霞、周磊、各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巩固好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取缔成果,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对已排查出的储煤场,做到“两断三清”,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煤矿等自备煤厂,必须完善环保设施,达到大气污染防治标准。

九、督导考核工作组

组  长:王  冰

成  员:钟卫东、宋思凤、张  冬、李振文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全镇各党总支、村居、职能部门和专项工作组人员到位情况、职责落实情况,问题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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